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简介
杨文,男,汉族,1972年3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肖飞,男,汉族,1978年11月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邹志奎,男,汉族,1970年3月生,四川通江人 ,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重点项目管理协调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新一轮基础设施项目推进,项目分级协调机制工作。
冉继勇,男,汉族,1984年2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特许经营权、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互联网+”监管、概算调整;负责行政办公、档案、系统安全、应急、保密、信访、综治、防邪、维稳、禁毒、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调研、爱国卫生、资产管理、财务、财务内审、审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项目、招商引资、县属国企国资改革、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编报、县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徐明,男,汉族,1986年1月生,四川通江人,研究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统筹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县域经济发展、宏观经济监测、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新一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经济动员;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旅游、科技、中医药、双拥;价格监测及调控、特许经营权(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扫黑除恶、评估督导、社会治理、招投标、行政效能、深化改革、全面创新改革、政策法规、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公平竞争审查、“双随机、一公开”、行权平台运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工作。
郎文,男,汉族,1976年10月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老区振兴发展、托底性帮扶。
李立,男,汉族,1986年7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现任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政治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工青妇;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节能审查、节能降耗、节能监察、双碳双控、高新技术、交通、能源、通信、产业链长制、民营经济、特种设备安全。
郭晓,男,汉族,1975年8月生,四川通江人,在职教育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通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黄世强,男,汉族,1989年1月生,四川广元人,大学学历,无党派人士,现任四川省通江县重大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西部大开发、农业农村经济、河(湖)林长制、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大项目储备、重大项目推进;金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机场铁路、生活物资保供。
曾崇嘉,男,汉族,1993年05月生,四川隆昌人,大学学历,任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省内对口帮扶、东西部协作,协助李立同志抓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措施。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全县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自然资源政策。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目标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评估督导。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港澳地区除外)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全县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全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食糖和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建议。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实现总量平衡、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发布能源信息。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大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重大政策的研究和争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统筹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全县铁路、机场建设、项目规划、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实施西部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安全、接待、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和晋职晋级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等财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评估督导股)。负责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协助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导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发展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督导。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拟订全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协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参与制订土地政策。负责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统筹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国防动员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协调工作;审核转报财政性资金的相关项目。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提出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编制政法、城建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上报使用国家、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按管理权限审批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编制农村经济、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审核转报财政性资金的相关项目。
(六)基础产业股。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审查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空)、能源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转报财政性资金的相关项目。承担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拟订天然气承接转化政策措施和天然气利用规划,制订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管理,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过境乡镇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审核转报并督促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八)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组织价格听证工作。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负责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审。承担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审定工作。
(九)行政审批股。牵头组织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指南和协调管理机制。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申报、审批,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财政金融和经济贸易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创新产业、高技术产业政策和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财政金融、对外贸易运行情况。负责开发区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等有关工作。审核和转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现代物流项目以及财政贴息等项目。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指导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跨部门、跨地区联合信用奖惩。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协调指导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动信用经济发展。
(十一)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股。承担全县组织领导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组织争取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抓好川陕革命老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协调解决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督查评估考核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效果。
(十二)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平衡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审核转报社会发展建设项目。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27-7110013
办公地址:通江县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16楼16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