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通江县城镇供水价格分类及调整非居民用水水资源税标准》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一)

2022-04-27 16:17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分类价格管理,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需求,保障公众饮用水安全,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鼓励节约用水,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2年6月召开“通江县城镇供水价格分类及调整非居民用水水资源税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通江县城镇供水价格分类及调整非居民用水水资源税标准”(具体听证方案、听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新闻媒体,旁听人员。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听证人: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设 39名。具体构成为:1、消费者(非居用水户)18名;2、经营者2名;3、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4、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1名5、政府部门11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壁州街道办事处);6、国有企业2名(红峰公司、力迅公司)。

(三)新闻媒体1名,旁听人员2名。

(四)参加听证会相关人员产生方式:消费者和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和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利益相关方采取由县住建局推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由县发改局聘请。

四、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真实反映意见;热心公益事业,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5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表。

报名地点:通江县诺江镇红峰大厦16楼

联系人:杨英姿,联系电话:13882405971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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