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26 15:44 来源: 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经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诺江镇诺江中路南街1号,邮编:636700,电话:7221835,电子邮箱:327887316@qq.com)。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委办〔2017〕47号)的要求,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部门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225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占1.3%;计划总结信息5条,占2.2%;规范性文件23条,占10.2%;工作动态信息66条,占29.3%;人事信息3条,占1.3%;财务信息16条,占7.1%;行政执法信息12条,占5.3%;其他信息97条,占此次43%。
2017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提出的依申请公开部门信息的要求,未收取任何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一是责任意识不强,一些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不是很重视,缺乏内部协作;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尚有差距,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所不足。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由纪检组长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职能股室协助配合,协同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干部职工熟悉经信信息公开条目,加强信息公开操作系统知识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严格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交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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