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1-27 17:46

通江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通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通江县公安局2020年重点工作

1、专注工作评价考场,一切拿实绩说话,交出新阶段追赶跨越的“最优答卷”

考核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全局上下要切实转变观念、端正态度,主动适应县委、县政府特别是上级公安机关考核评价新常态,拼尽全力补短补弱、追赶超车,用货真价实的考核分数兑现争先创优的庄严承诺。

2、专注安全稳定考场,一切用实战检验,交出新阶段防管控打的“最强答卷”

要坚持“稳”字当头,不断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推动“打防管控”向“防管控打”模式转换升级,力保“七大战场”寸土不失、全面告捷,忠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3、专注振兴发展考场,一切以实效衡量,交出新阶段保驾护航的“最佳答卷”

公安工作千头万绪,但中心只有一个,那就是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要主动站位于通江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的旗帜之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扫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道上的“坑洼”和“牵绊”,当好通江脱贫奔康和振兴发展的“擎旗手”“护旗队”。

4、专注四化两改考场,一切凭实践证明,交出新阶段警务改革的“最新答卷”

“四化两改”是市局党委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布局,也是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法路径。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市局改革要求,充分结合通江实际提前设计好“方位图”“规划图”“施工图”,抢抓改革机遇,彻底打破阻碍通江公安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5、专注素质能力考场,一切靠实干担当,交出新阶段育警铸魂的“最美答卷”

公安队伍建设,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按照“四个铁一般”标准,深入实施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四大工程”,大力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公安铁军。

二、部门概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453人,供给车辆59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通江县公安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277.21万元,比2019年增加4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77.21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277.21万元,比2019年增加4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3.21万元,占总支出77.24%,项目支出1884万元,占总支出22.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77.2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77.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87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77.21万元,比2019年增加4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6393.2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216.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67.97万元,绩效工资29.87万元,津贴补贴227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83.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22万元,奖金 111.04万元,住房公积金437.51万元,工伤失业生育保险26.23万元,医疗费补助124.01万元,生活补助11.04万元。

2.公用经费1176.84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740.81万元,公务用车经费105.26万元,工会经费16.42万元,福利费20.5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93.83万元。

(二)项目支出1884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87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县、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35.36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5.6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0.1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6.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105.26,较2019年预算减少3.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37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177万元。现有公务用车59辆,其中:执法执勤类59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3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8个,预算项目资金1884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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