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3-09-22 17:40 来源: 通江县公安局
一、启用时间
1.公示阶段:2023年9月22日—27日,期间对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处罚。
2.启用时间:2023年9月28日8时。
二、区间测速设备位置
1.国道347线2039KM+400M至2051KM+100M(长坪至铁溪方向),区间限速40公里/小时。
2.国道347线2051KM+100M至2039KM+400M(铁溪至长坪方向),区间限速40公里/小时。
三、抓拍范围
1.超速。
2.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3.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4.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5.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规范行驶,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