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网络谣言信息线索的通告

2024-01-29 17:17 来源: 通江县公安局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自即日起,通江县公安局向广大群众征集网络谣言线索,对其中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举报内容

(一) 利用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的。

(二)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信,QQ等聊天软件,抖音、快手等社交短视频平台,网络论坛等)编造、传播虚假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线索。

(三)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信息线索。

(四)冒用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名义或自媒体,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五) 其他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线索。对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提供佐证资料。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等相关线索的截图或视频证据。

(二) 倡导实名举报。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一)通过“平安通江”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二)通过拨打“110”进行举报。

(三)通过到辖区派出所或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进行举报。


通江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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