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7-10-31 10:40 来源: 通江县公安局 作者:信息审发员
  通江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7年3月16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财预〔2017〕9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是: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如下:

  (1)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是: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各项任务的起始之年,全县公安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个总目标,响亮喊出“传承伟大红军精神,铸造通江公安铁军”的口号,实施“12345”工程:即抓住“队伍建设”这一个根本;围绕“上级目标考核”和“社会综合评价”两个关键;强化“打击、防范、管控”三个重点;做强“基础、执法、宣传、改革” 四个支撑;实现“业绩突出、队伍过硬、社会稳定、群众认可、领导满意”五个目标,努力推动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跨越,为推进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出优良的治安环境。

  二、部门概况

  通江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通江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815.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15.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15.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13.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0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6.92万元,专项支出6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通江县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通江县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一般案件、大要案件侦办及公安建设发展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207.45万元,是用于保障通江县公安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08万元,是用于保障县公安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通江县公安局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4076.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民警工资、津贴及工会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及小车燃修费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接待费、会议费、干部培训费、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维护费、资料印刷费、密码远程在线安全管控系统购置经费、特警服装款、特警训练经费、特警人员工资及福利经费、大要案办案经费。国内安全保卫,主要用于国保装备购置费。刑事侦查,主要用于物证鉴定所理化实验室耗材及仪器维护费、理化实验室气质联用仪维护费、DNA实验室仪器维修费、SIS大要案分析系统年度服务费、DNA试剂耗材经费(建库、检案、打拐)。行动技术管理,主要用于技侦侦控系统建设及改造。网络侦控管理,主要用于校园网安全审计系统设备购置。警犬繁育及驯养,主要用于警犬饲养。信息化建设,主要用于信息中心技术支撑与多层构架升级改造经费尾款、图像视频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经费尾款、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经费尾款、350M无线集群系统设备购置经费尾款。其他公安支出,主要用于公安城际系统建设经费、防爆防护工具购置费、天网工程租赁费。

  (二)社会保障缴费461.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27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保持不变。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30万元,今年将继续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

  (三)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是主要保障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巡逻用车、办案用车所需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及保险费。
附件:

通江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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