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

2023-06-13 17:21 来源: 县信访局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全县实施投资促进提升暨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全面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

1.开辟涉企信访事项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涉企信访事项接访、登记、建档等工作。责任股室:接访股、网络投诉股。

2.每月第一周周三(节假日顺延一周)为企业维权接待日,由班子成员坐班接访,专题接待涉企信访人员。责任股室:接访股。

3.加强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应用服务工作,对涉企信访事项快接快办,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责任股室:接访股、网络投诉股。

4.对涉企信访事项甄别情况依法处理,分为简单信访事项、一般信访事项和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确定为简单信访事项的,10日内予以办结;确定为普通信访事项的,30日内办结;确定为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60日内办结。责任股室:接访股、网络投诉股。

5.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涉企信访事项专题会议,协调相关部门、企业代表研究化解涉企信访事项。责任股室:办公室、督查股、接访股、网络投诉股。

6.针对复杂疑难信访事项,不定期与相关单位协调、会商,推动问题尽快解决。需要县委、县政府协调处理的事项,及时上报。责任股室:督查股、接访股、网络投诉股。

7.每月5日前对上月已办结信访事项进行回访,征求企业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以及对信访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出整改措施。责任股室:督查股、接访股、网络投诉股。

8.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涉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定期召开研判会,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制定下步工作举措。责任股室:办公室、督查股、接访股、网络投诉股。

9.建立涉企信访事项联络员制度,定期入企走访,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期盼,主动提供服务。责任股室:办公室、督查股、接访股、网络投诉股。

10.把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调研,全面客观掌握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责任股室:办公室、督查股、接访股、网络投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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