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1-29 16:17

通江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通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职能简介

通江县应急管理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3个)。行政机构1个,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股、风险防控和综合减灾股、政策法规股、火灾防治股、自然灾害救援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调查评估与统计股、规划和财务装备股、人事和培训股;下辖执法大队、煤矿瓦斯监控站、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电力抗旱服务队、抗旱机动服务队、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消防中队、诺水河风景区专职消防队9个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县级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市在通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管监察工作。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

(十六)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 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 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 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负责林业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一旦火灾到达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第一时间提请同级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5) 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 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 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 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通江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生命至上,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疫情发生以来,全局党员干部坚决服从安排,冲锋在前,铆足干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实现社区疫情防控零问题,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期间,以线上指导、线下服务等方式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二)强化监管执法,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压紧压实“三个责任清单”,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组织8个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开展督查和明察暗访。

(三)聚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清单制管理工作方面,已制定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清单、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正在按程序送审中,重点企业安全责任清单预计7月底全面完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方面,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巴中逸沣公司开展风险辨识,其他工作正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安全保障示范乡镇建设方面, 5月召开了启动会,6月召开推进会,其他工作正加快推进。宣传教育方面,在广纳镇举办防灾减灾日启动仪式,在红军广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在涪阳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面,完成青龙嘴指标交易,启动罗村煤矿复工及双回路整改,铁厂坡煤矿正在做关闭前的准备工作。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方面,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有关工作正稳步推进。森林防灭火整治方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通江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整治领导小组方案》,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乡镇和部门。组成4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形成拉网式排查。救灾资金发放方面,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383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72万元。

(四)立足当前实际,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调整县应急委、减灾委及18个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建立社会应急联动机制,与毗邻市县签订《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修订完善《通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通江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专项及部门预案7项。组织开展防地震、防火灾、防溺水、防疫情等专项演练不少于19次。全面推进乡村两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成诺水河镇等4个镇应急救援站建设和诺水河镇天井村等25个村应急救援站选址规划、人员配备和阵地建设工作。投入20余万元在三溪镇开展抗旱抢险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出台《关于加快培育专业和社会应急力量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实施方案》,完成专业及社会救援队伍建设110支,其中专业队伍19支,基层队伍34支,企业救援队伍27支。学校救援队伍25支。

(五)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党建责任全面落实,党内生活严肃开展,意识形态常态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巩固。通过“学习强国”、应急干部网络学习等平台,采取集中学、自学等形式,打造立体化多样性党建阵地,促进队伍素质提升。

(六)服务中心大局,坚决打赢收官之战。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实行“领导包村、专人驻村、职工包户”的工作模式。        

二、部门概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98人,供给车辆5辆,执法执勤类4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4辆(1辆待报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通江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卫生健康收入、住房保障收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通江县应急管理局机关收入预算总额1511万元,比2019年增加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1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511万元,比2019年增加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万元,占总支出52.42%,项目支出719万元,占总支出47.58%(消防救援大队支出预算总额6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1万元,比2019年增加2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消防救援大队项目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装备、消防设施建设方面。)

(一)基本支出791.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29.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0.55万元,绩效工资71.3万元,津贴补贴13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7.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59万元,奖金 10.7万元,住房公积金54.1万元,医疗费补助4.94万元,生活补助0.7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1.97万元等。

2.公用经费162.1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差旅费66.44万元,邮电费6.5万元,咨询费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等;工会经费2.88万元;福利费3.6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5.13万元。

(二)项目支出718.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718.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县、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运转类项目支出718.9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抗旱抢险。消防装备、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8.48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3.42万元,其中:县应急局局机关公务用车未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1.9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2.63%,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0%,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34.7%,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农村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次数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是:未编制预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未编制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726.91万元。现有公务用车23辆,其中:定向保障类5辆、执法执勤类4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4辆(1辆待报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3辆(消防救援大队执法执勤类4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3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5个,预算项目资金718.9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县应急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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