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

2023-12-29 17:28 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为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构建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烟花爆竹公共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川安监〔2014〕47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巴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本县烟花爆竹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考虑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人口规模和城乡安全发展需要,建立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合理、规范有序、安全便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络。

二、布点规划原则

坚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严格把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准入条件,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三、布点规划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布点规划要求

(一)严格控制布点总量。根据各乡镇(街道)环境容量、人口数量、风俗习惯、禁止燃放区域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等实际情况,参照历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分布,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适度竞争”的原则合理确定布点数量,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50家。

(二)严禁禁售区域规划布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巴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城建成区范围的公告》,下列区域禁止设立烟花爆竹零售店:

1.老城区集中区:东至朱家湾大桥(诺江东路858号)、南至南和加油站(城南路1500号)、西至谭家河大桥西段(大黄沟路4号)、北至县政协(光华街23号附1号)区域内。

2.新区集中区:谭家河大桥—新保健院—高明湖—高明职中—超前外国语学校—周子坪安置房小区(含谭家河湿地公园)环线内。

3.县城重点防火单位、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区域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三)严格规划乡镇区域布点。各乡镇(街道)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布点区域。

五、布点规划条件

(一)零售经营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零售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零售经营布点选址、外部距离、面积和存放等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规定条件。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地一证经营,严禁异地经营,严禁另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四)零售经营单位必须从批准的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批发企业必须与零售经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因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本《方案》将作相应调整。

六、组织实施

(一)做好政策宣传。本次布点规划是依法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条件和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管理,完善市场管理机制,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纠正个别经营户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强化落实零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切实改进和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思路,确保烟花爆竹依法经营、安全经营。

(二)严格执行布点规划。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条件和要求,是经营者申请许可的首要条件。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执行布点规划,对不符合布点规划条件和安全要求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三)严格把握审批关。各乡镇(街道)要依法依规做好许可证申请材料初审,从源头上严格管控“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安全间距不足、安全管理混乱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经营单位和违法违规行为。在各乡镇(街道)审核基础上,我局将严把安全条件各项要素审查关,牢牢把住零售经营店行政许可关。

(四)加强监管执法。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烟花爆竹事故预防,从严查处“无证经营、超量储存、非法储存、私货经营、一证多点、异地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对不按规定放宽准入条件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的,以及审核、审批、发证把关不严等造成影响的,按照“属地监管”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通江县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表


区  域

规划数量

区  域

规划数量

壁州街道(建城区外)

3

唱歌镇

5

诺江镇

7

陈河镇

5

铁佛镇

21

长坪镇

5

诺水河镇

10

泥溪镇

7

广纳镇

11

两河口镇

3

沙溪镇

12

板桥口镇

6

涪阳镇

10

新场镇

7

民胜镇

10

兴隆镇

4

洪口镇

15

春在镇

6

火炬镇

10

青峪镇

5

永安镇

10

毛浴镇

11

麻石镇

11

空山镇

3

铁溪镇

10

三溪镇

4

至诚镇

8

烟溪镇

5

杨柏镇

7

松溪乡

3

瓦室镇

7

胜利乡

2

龙凤场镇

5

高明新区

0

合  计

248

说明:各乡镇(街道)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布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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