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通江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2023-07-25 16:21 来源: 通江县司法局 作者:通江县司法局

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全县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需要,决定成立通江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组成人员

通江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由县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县“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亚敏任团长,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副局长马为任副团长,其余成员均由各部门推荐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行业骨干和律师组成(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各成员在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县普法办提出解聘申请。县普法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讲师团成员应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根据县“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2.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讲、法治宣传教育教材编写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命题等相关工作。

3.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关理论研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4.深入基层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要注重依托讲师团的资源优势,努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各项普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各单位要充分发掘本单位法律人才资源,切实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组建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法治通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法治宣传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师团成员及时向县普法办报告授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及年度履职情况。

   通江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