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08 17:37 来源: 通江县司法局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
  以“法治通江”创建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一是推进“法律七进”不断深化。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二是推进基层和部门普法责任落实。积极推动《进一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实施方案》落实,明晰和强化乡镇组织领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升级。新创建了诺水河法治旅游文化广场、以花之语为元素的元顶村法治示范村、六完小法治文化校园等24个法治示范点。
  以“民生工程”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惠及民众。一是突出“三建”(建基础、建网络、建机制),补足基层短板。二是突出“三强”(强责任、强队伍、强保障),激活内生动力。三是突出“三抓”(阵地、协作、宣传),促进异地连动。
  (二)公证服务更趋规范。完成了公证业务办证大厅建设,出台了《通江县公证收费管理办法》,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积极开展“三个上门办证”活动,对残疾、危重病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实行上门办证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923件,收费60万元,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公证50件,预约上门服务130件(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全年无假证、错证,办证合格率为100%。
  (三)法律顾问全面覆盖。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已普遍建立。为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86条,提供法律咨询15246人次,配备“法治副厂长”54家,签订乡(镇)、村(居委会)聘用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员)621家,实现了乡(镇)法律顾问100%、村(居委会)达96%。
  (四)法律服务持续发展。充分利用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优势和地域优势,对县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工作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努力解决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为党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400件(其中,民事案件1263件,刑事案件103件,行政案件14件,仲裁案件20件,解答法律咨询3600人次。建设了法律服务专区,为各单位搭建法律顾问平台,为群众搭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平台,得到上级肯定和社会认可。
  (五)精准扶贫工作到位。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加强精准扶贫法律服务,大力实施《为全市精准扶贫做好法律服务八条具体措施》,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积极投向精准扶贫工作。局机关、公证处与中东汇村、后溪沟村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贫困户购买种子、肥料、鸡苗,在联系村建设了规范化“调解室、法律书屋”,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交通、饮水、农网改造等相关工作,按时完成了脱贫攻坚阶段目标工作任务,中东汇村顺利完成了脱贫摘帽目标。下派的两名“第一书记”,认真履职尽责,后溪沟村“第一书记”吴斌、中东汇村“第一书记”李北川同志分别被县委点名表彰。
  以“平安通江”创建为中心,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来,县局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通过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开展,全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
  (一)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一是强化基础建设。我局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为13个基层司法所全部配齐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分类悬挂相应标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功能分区等。对广纳、涪阳司法所进行了重点打造,通过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验收。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完成了局机关业务用房搬迁和公证处办证大厅建设。二是加强了软件建设和制度建设。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干警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各项职能项目化“月有目标下达、月有工作考评、年有汇总考核”,通过考评、考核更加全面地督促工作,激发干劲,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人民调解工作成果显著。我局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紧抓不放,实现了“问题不出通江、矛盾不过乡镇”的总体目标,呈现了信访纠纷量下降、民调满意率上升的良好态势,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肯定。一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域、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会同县法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诉调对接工作。加大医疗、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通江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信息传递机制和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三是开展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处理了沙溪镇闫军、民胜镇周瑞珍等多次到北京上访案;通过调解指引将赵贵祥、王本全上访案件引入诉讼程序。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多次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保健院指导和参与医患纠纷调解。成功化解了谢大举脾脏切除手术纠纷、周时海与县人民医院电烧伤医患纠纷、张东钢板断裂医患纠纷、施国莲猝死纠纷、彭芳自然分娩纠纷等7件疑难医患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63场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114件(其中医患纠纷62件),成功调解11962件。完成了房管局等15个专业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通江县诺江镇、通江县双泉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命名为全市“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田继林、郭晓被命名为全市“一级人民调解员”,田继林被省厅授予“四川省首席人民调解员”。
  (三)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强化。一是全面开展《实施细则》的学习、培训和实施,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划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五心四美”“三谈四访五知”“1+3五帮助”社区矫正管理创新机制,全面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71人,累计解除757人,现在册214人(其中管制26人,缓刑173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分布在43个乡镇。今年全县共进行社会调查评估130起,全部被法院、监狱采纳。对社区服刑人员警告9人、治安管理处罚(拘留)2人、提请收监2人。全县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二是有效运用“司法E通”平台管理系统与网格化管理平台衔接融合,管理终端覆盖面达90%,重点人员终端在线率达100%。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职责制度等上墙明示,建立了矫正人员执法档案、管理档案和台账,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开展了教育培训、公益劳动等日常矫正工作。三是抓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与监狱、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对6名重点刑释人员由乡镇、司法所、亲属从监狱直接接回,并落实了帮扶措施,实现了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刑释人员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一)深入推进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三个责任”。层层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制定了学习教育方案、召开了学习座谈会,开展了“书记讲党课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局被省人事厅、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二)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吸收优秀法律人才参与法治通江建设。先后成功举办和参加了通江县首届“司法行政杯”及其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并获得全市“团体二等奖”,向芝荣律师、张嗣聪律师分别荣获“最佳辩手”称号、“风采辩手”称号。今年共选派15名干警到省厅、市局、党校分批进行学习培训和上派锻炼,对13名新招录公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向县委推荐5名同志担任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相关意见和制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软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出勤及上班状态管理、干部请销假管理。干部请销假制度、状态管理,健全考核机制,实行月考核通报、年终汇总考核。
  五、以提升法治保障为重点,励精图治谋发展,努力实现司法行政事业新征程
    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法治的思维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紧紧围绕构建“五彩巴中”、“一核两带三廊四副五区”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法治思维做优人民调解。构建“五调”联动的“4+N”大调解工作格局。出台《关于推进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社团调解“五调”联动的“4+N”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化人民调解格局,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挖掘和培育民间、个人特色调解力量。
  (二)以法治意识做好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向“五马桥棚户区改造”“高明新区建设”“春在工业园建设”“精准扶贫”四倾斜活动,探索设立规范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功能,健全“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机制,进一步探索与县委统战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继续推进公证规范化建设。
  (三)以法治理念做深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好“互联网+司法行政”,建好“一圈”(普法微信圈)、搭好“两台”(短信平台、热线平台)。建立一支“红色”普法小分队,强化“一室一站一中心”建设,搭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成法治文化示范点、法治大讲堂、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一条街(长廊),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旅游文化等有机融合。
  (四)以法治方式做实矫正安帮。探索动态监管、巡查督察、应急处置、在线教育、执法管理“五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实现社区矫正智能化管理和网络化审批;在全县13个中心司法所全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全面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开展“三查”专项行动,建立县级社区矫正公益服务基地,探索建立监地衔接工作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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