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7-13 15:19 来源: 通江县财政局

景中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公用经费预算的建议》(第5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明确的“三保”预算编制口径,全省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行政部门12000元/人/年、其他部门9600/人/年。为确保乡镇防灾应急救助、安全生产监管、维稳信访调解、创新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按不低于县级部门(公检法纪除外)预算的平均水平给予保障执行,即乡镇人均17100元、县级部门人均11400元。对重大会议、活动等支出,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由乡镇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资金申请事项,经审批同意后县财政全力予以保障。

非常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欢迎你们对我们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培育壮大财源,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

 

通江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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