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简介

2023-12-28 16:27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马通,男,汉族, 生于1974年11月,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

工作分工: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黄颖轩,男,汉族,生于1974年12月,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宣传、组织、统战、政法(政法、综治、防邪、国安、网格化管理)、党管武装(双拥)、乡村振兴工作;分管人事股、党建办;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鸣,男,汉族,生于1976年3月,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宕江战区全面工作;负责信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处理)、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卫生(公共卫生、教育卫生、疫情防控)、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旅游、发改、统计(固投)、营商环境、“三违”专项整治(两拆一增)工作;分管执法监督股(三违办)、信访室;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邹登文,男,汉族,生于1978年2月,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壁州战区全面工作;负责案件办理(罚没追收)、案件审理、行权运行、依法治县、民生(三小两房一证、老旧小区改造、问题楼盘治理、自建房整治等)、民政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瑞玺,男,汉族,生于1987年6月,四川通江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诺江战区全面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大、政协(“两案”办理)、群团、保密、档案、目标绩效管理(行政效能)、深化改革、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智慧城管建设(城管委)、生态环保(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共享单车、户外广告、建筑打围工作;分管办公室、环卫所、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林,男,汉族,生于1975年1月,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

工作分工:协助局党组书记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工作,城市管理(审批服务便民化、电梯安装)、市场监督管理、各类重大创建活动;分管执法装备和财务股、城市管理股、市容(油广噪)中队,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俊,男,汉族,生于1974年3月,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协同赵鸣同志抓好分管领域及宕江战区全面工作;负责指导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地方性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实施范围内的行政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查,对群众举报和投诉、行政检查、日常巡查、上级交办、执法权已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主管部门移送等可能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材料及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听证、告知、处罚、送达、申请强制执行、案卷归档等工作。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涉嫌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做好与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等部门的有效衔接,将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查处。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市貌管理以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工作。

五、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将案件查处的情况和材料等及时录入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并将案件查处信息或者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反馈同级相关部门,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需要,提供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六、负责集中行使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住建领域和城乡规划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七、负责行使已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和其他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一)关于监管与行政执法的职责分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等监管程序以后移交的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对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提供审批材料、技术鉴定和后续补救措施的,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负责各自领域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职责;负责各自领域群众投诉举报、行业监督热线转办件的受理、核实和先期监管工作;对依法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以一案一函的形式连同相关证据、案源材料一并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对于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行政强制的案件,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源头发现、紧急强制及后续处罚工作。

(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运行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落实好工作衔接制度、案件移送抄告制度、举报投诉信访受理制度、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协调会商制度、职责分工争议协调制度等工作制度。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涉嫌行政违法行为。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一)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负责党建、群团、保密、信息、新闻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稳定、应急处突、环境保护、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三)负责各类投诉、举报、上报及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的登记、交办、督办工作。

(四)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应急处置。

(六)负责群众信访问题的接待、受理、协调等工作。

(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股

(一)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地方性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各类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

(四)负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的法制审核、听证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执法争议和行政调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六)负责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的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辖领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

(八)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考核、发证和管理。

(九)牵头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等工作。

(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表彰工作。

(十一)牵头负责局行政执法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三、执法监督股

(一)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四)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案件质量评审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

(六)负责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及上级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违法建设的查处、整治等工作。

(八)负责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工作绩效、队容风纪、岗位履职情况。

(九)负责协调跨区域、跨领域和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

(十)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协助做好目标考核工作。

(十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工作。

四、执法装备和财务股

(一)贯彻执行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财政经费预决算。负责财务和统计工作。

(三)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四)参与城市管理中政府投资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固定资产核查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六)负责编制执法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的购置计划并集中采购、配发管理工作。

(七)负责保障物资供应、车辆维修监管。

(八)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纳及工资发放工作。

五、人事股

(一)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人事和工资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

(二)负责本系统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六、城市管理股

(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市貌管理以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工作。

(二)参与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方面设施的规划、竣工验收,负责接收移交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及核准。

(四)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城市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的监督指导。

(五)负责受理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投诉,承担全县数字化城管和城乡管理执法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及办事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7222063

办公地址:四川省通江县壁州街道红峰大厦14楼

邮    编: 63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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