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

2023-12-22 16:26 来源: 县人社局

 

郭修才,男,汉族,生于1979年1月,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张华川,男,汉族,生于1972年12月,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权运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有企业改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放管服”改革、推进依法治县等工作。

分管人事股、工伤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调解仲裁股,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诺江镇、诺水河镇、板桥口镇、青峪镇、新场镇、铁溪镇人社工作。

 

 

周凯,男,汉族,生于1977年10月,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事考试、人才服务、信息档案、表彰奖励、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管理、继续教育、职称改革、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征兵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机要保密、“两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表彰奖励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资福利股、信息和档案管理股,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铁佛镇、麻石镇、春在镇、三溪镇、广纳镇、毛浴镇人社工作。

 

 

程尧,男,汉族,生于1973年10月,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深化改革、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干部帮扶、信息调研、对外宣传、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碳达峰碳中和、网格化服务、卫生防疫、生态文明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养老失业保险股,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壁州街道、永安镇、泥溪镇、烟溪镇、兴隆镇、瓦室镇、长坪镇、涪阳镇人社工作。

 

 

陈仕军,男,汉族,生于1989年10月,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工作分工:负责就业创业、城镇居民增收、企业用工保障、民营经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能力建设、乡村振兴人社帮扶、农民工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市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失业保险、基金监督、审计等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统计调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分管基金监督内审股(财务室)、人力资源开发股、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劳动技术学校。

联系民胜镇、杨柏镇、火炬镇、陈河镇、沙溪镇、空山镇、两河口镇、胜利乡人社工作。

 

 

朱兆辉,男,汉族,生于1969年5月,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工会、老干部、妇女儿童、退役军人事务、基层治理、信访、维稳、综治、防邪、反恐、禁毒、反电信诈骗等工作。协助张华川同志工作。

分管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联系洪口镇、松溪乡、龙凤场镇、至诚镇、唱歌镇等乡镇人社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规划。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促落实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规案件。

(十)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以及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信访统计、信访工作情况分析和信访动态信息报送工作;检查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服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和重大课题调研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基金监督内审股

负责局机关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核算、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基金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检查;负责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及投资运营监督;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拟定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

(四)事业单位管理股(表彰奖励股)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人才计划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辞聘、解聘、续聘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指导、监督和调控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选调、公开招考(招聘)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实施,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及表彰奖励活动。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推行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博士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巴(回巴)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外机构在巴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六)工资福利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休假(休养)和离退休政策;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待遇及福利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的确定、认定;负责全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与指导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丧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七)人力资源开发股(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统筹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就业体系,制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承担企业招收职工的监管;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落实在经济结构调整中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拟订职业培训规划;审批管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和实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培训工作;审定县级行政机关举办专门业务知识培训并指导开展培训工作;拟订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拟订高技能人才合理使用、表彰、奖励办法;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参与国家、省、市和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负责全县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开发管理;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颁证等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负责行政学校的指导协调;负责大中专学生人事代理;审核监督县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总额及经营管理者工资标准;审核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及各类劳动报酬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探亲等各项福利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支付制度;承担全县农民工工作行政管理职责。

(八)养老失业股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和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特殊工种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确定工作;贯彻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工伤股

负责全县劳动能力鉴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公)伤伤残鉴定、机关事业单位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公)伤认定、工伤伤残等级和因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拟订劳动能力和护理等级鉴定程序办法和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并实施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负责补充社会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检查;监督执行工伤死亡供养亲属的待遇项目及标准、政策。

(十)调解仲裁股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划;综合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组织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关系;拟定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综合管理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规范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文本;拟订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及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证明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划;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人事聘用合同;负责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工作;受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并负责办理。

(十一)信息和档案管理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审核、管理、转递等工作;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学籍档案寄存、管理、转递工作。负责社会保障信息录入、查询、变更工作,承担社会保障网络维护及其社会保障卡办理、激活等工作。

(十二)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建、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违纪行为;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任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和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员的业务考核;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培训计划,负责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负责计生、法治建设、双拥、帮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红峰大厦6楼

邮      编:636700

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县人社局  0827-7221611

           县就业局:0827-7221083

           县社保局:0827-7230450

           县机保局:0827-7231446

           县居保局:0827-866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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