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04-01 14:13 来源: 县人社局

申  请  人:四川英雄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南街2号

法定代表人:何冠兰

你公司2024年3月22日向我局提出的《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申请书》(编号511921-20240322-000236)已收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经营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川人社派202416040001)有效期3年,有效期限从2024年3月22日至2027年3月21日止。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等权利。业务上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同时,接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等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