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5-30 15:49 来源: 通江县人社局 作者:通江县人社局刘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系统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9年3月27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9〕10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组织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创业、失业政策,负责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再就业,组织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援助、劳务输出工作;征收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负责参保单位职工退休审核,审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是:

1.突出政策导向,扎实抓好就业创业工作。继续推进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建设,落实更加优惠的就业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努力为各类劳动者求职和企业用工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

2.突出民生为本,努力提升全民参保进程。做好城乡居民增收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继续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及五险统征工作,提升全民参保进程,加大综合柜员制改革推进力度,逐步实现各类保险从制度覆盖向符合参保人群全覆盖的跨越,做到应保尽保。

3.突出人才优先,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人才招录工作。培养、引进一大批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

4.突出统筹兼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执法系列行动,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瞒报不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现象。加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实体化建设。

5.突出精准务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贫困村一低七有,贫困户一超七有的脱贫摘帽工作标准,确保人社系统帮扶的脱贫村和脱贫户按期精准脱贫。

6.突出培元固本,全力构建满意人社体系不断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持续做好人社系统风险评估防控工作,突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切实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7.加大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力度。为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及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主动向省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行政机构1个(人社局机关),参公管理单位6个(县社保局、县机保关保险局、县就业局、县城乡居民保险局、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单位2个(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才服务中心)。

(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140人。其中:在职人员138人、遗属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689.6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28.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原医疗保险局划出,二是减少年初常规项目预算,三是年初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系统2019年收入预算168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9.6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系统2019年支出预算168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6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系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9.6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28.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原医疗保险局划出,二是减少年初常归项目预算,三是年初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9.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9.6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28.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原医疗保险局划出,二是减少年初常归项目预算,三是年初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9.66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61万元,占87.6%;卫生健康支出96.44万元,占5.7%;住房保障支出113.61万元,占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81.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22.69万元,主要用于: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75.38万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94.37万元,主要用于: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36.35万元,主要用于:县城乡居民保险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9.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4.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和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和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12%)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6.5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行政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2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事业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9.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和公务交通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7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2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行政和事业离休人员工资和遗嘱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系统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县人社系统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34%。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因我系统无保留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城乡居民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社会事业保险局、就业服务管理局6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59.75万元,减少率50%。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原医疗保险局划出,二是年初人员减少,三是去年将公务交通补助误计入公用经费(应属人员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无公务车辆,办公用房系在红峰公司租赁使用。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1689.6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社局机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类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局参公管理和事业人员类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保局、机保局、城乡居民保险局参公管理和事业人员类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公务员和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和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规定比例(12%)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全县行政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全县事业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人社局)


附件:

人社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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