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吴才国)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的公示

2023-10-25 15:34 来源: 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被继承人:吴才国,其不动产(林权)位于通江县诺江镇新华村二社,产权号:通林证字No.0079318,面积40411.51平方米。该林权是吴才国与其配偶王在秀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吴才国的遗产。

被继承人吴才国于2010年12月10日因病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被继承人吴才国的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父亲吴华金、母亲郭玉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无继承权,被继承人的配偶王在秀、长女吴会英、次女吴光荣,共同向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配偶王在秀、长女吴会英以书面形式放弃对该不动产(林权)的继承权,为此,被继承人的份额由其次女吴光荣单独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之规定,对本次继承权属初步认定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中心将按程序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7-7230062

特此公示

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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