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子厚)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的公示

2023-11-01 14:47 来源: 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被继承人:李子厚,其不动产位于通江县诺江镇东门小区(二期周转房),产权号:通房权证通江字第2011083100324号,面积111.45平方米。

被继承人李子厚于2011年11月13日因病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被继承人李子厚的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父亲李天榜、母亲谭家会、被继承人配偶王秀兰、儿子李茂柏、李洪生、李清平共同向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被继承人的父亲李天榜、母亲谭家会、被继承人的配偶王秀兰、儿子李洪生、李清平均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上述遗产,为此,认定由被继承人的儿子李茂柏单独继承李子厚份额遗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之规定,对本次继承权属初步认定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中心将按程序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7-7230062

特此公示

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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