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5-08 15:14 来源: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陈刚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简介

  1.负责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组织实施重大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6.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7.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

  8.配合国家、省对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配合市政府驻县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3.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完成机构改革,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按照省市县委安排部署,按照“三定”方案,完成自然资源局组建,健全机构,调整人员,建立履行自然资源所有者、管理者职能职责的高效工作机制,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2.抓好“三调”工作,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借助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摸清田水林草土资源储量和利用现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自然资源利用保护。

  3.加强规划整合,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建立以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主线的空间规划制度,着手编制《2021-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以“多规合一”为出发点,围绕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体功能区修编、自然保护区修编等工作。结合实际编制10个村的村域规划。

  4.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促进绿色发展。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动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全力配合搞好机构改革,统筹融合各方力量,确保人心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管理,夯实土地用途管制,完成土地储备800亩;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国土建设,重点打击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准确掌握自然资源分布情况和利用现状;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加快推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一体登记,力争完成全县50%以上的农房一体登记。

  5.围绕绿色发展,突出民生效益,加大国土项目组织实施。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砖瓦行业专项整治,着力建筑用矿产资源配置,确保矿产市场稳定,完成青龙嘴煤矿关闭退出。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地灾防治群测群防体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实施3处治理项目和一批排危除险项目。大力实施“土地盘活”,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板桥口等2个省投整理项目立项;完成瓦室等4个省投、杨柏等24个社投整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个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7个,机关内设股室1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678.6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42.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收入预算167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8.6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支出预算16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6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8.6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8.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20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1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63.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8.6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63.49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76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89.16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22.26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263.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3.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3.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22.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2.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2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县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2018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2降%。

  县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公务接待费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县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226.2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47万元,下降3%,主要是因为2018年压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通江县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通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部分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员及通江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通江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或财政补助事业人员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通江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农业综合开发进行农发项目管理的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0日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52700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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