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1-29 10:21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通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简介

(一)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工作建议,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城镇危险房屋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房地产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与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白蚁防治、物业管理活动。

(四)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责任。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建筑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贯彻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统一定额,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五)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广场、桥梁、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燃气、环境卫生等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与节水、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城镇燃气行业。指导小城镇市政与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景观、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实施城市绿化与管理、园林城市创建、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负责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管理城市雕塑。指导小城镇绿化、景观和环境卫生管理。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庄、小城镇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险房屋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

(八)负责管理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九)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实施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市供水与节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城镇燃气、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通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材料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处理工程质量投诉。
   3、通江县建设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检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受理对违反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通江县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城乡产权产籍管理、房产市场交易管理、房屋安全及成品房装饰装修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买卖合同备案预告登记、房屋维修基金归集使用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监督指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等
   5、通江县园林路灯管理所主要职责是:贯彻有关管理路灯方面的法规、政策;参与拟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地、风景园林、防护绿地、广场绿化、生活绿地管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规划、建设实施及竣工验收中具体事务性工作和日常巡查工作;参与城市路灯设施的规划工作;负责路灯设施设备建设中具体事务性工作及路灯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环卫所主要职责是:以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公益事业单位,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负责辖区内的清扫、保洁,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压紧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精准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16户,“四类对象”危房改造100%。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加快补齐住房保障短板,无房户、特殊困难户住房安全保障100%。开展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扎实整改易地搬迁建房、危房改造、地灾搬迁建房工程质量问题,脱贫攻坚住房建设质量合格100%。验收清算一般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监测,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持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二)提升城市品质。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施工组织,环城南路改造道路工程完工,东方广场大桥完成主体。强化统筹协调,完成城南大道综合改造。改造提升红军广场,美化城市客厅。完成高速出口至西门大桥绿化景观工程,展示门户形象,打造景观大道。以危房治理为重点完成棚改523套,解决砂砖危房老难问题。以更新水、电、路、气、绿化、照明设施,完善养老抚幼、便民市场等服务,提升停车场库、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改造老旧小区10个,覆盖居民6378户。东方广场停车场完工投运,开工一公里停车场、北环路停车场、春长坪片区停车场,新增停车位800个。方田坝水厂及配套管网完工投运,完工西门大桥至南门大桥段供水主管改造。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完工投运。切实加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扩和城市维护。

(三)推进村镇建设。化解桑德公司BOT项目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已开工1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扫尾工程,上半年完工投运6座,年内全部投运。开工纳入市PPP项目的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设施)28个。建成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5座,投运达到10座。以“9+N”为抓手,持续推进铁佛、诺水河省级特色小城镇建设,推动两河口、铁溪、涪阳、洪口4个市级特色镇和陈河市级特色小镇建设。完善第五批7个国家传统村落规划,以环境整治为重点,持续推进15个国家传统村落保护与建设。

(四)培育发展产业。制定奖励、扶持措施,鼓励扶持本地企业提档升级,努力培育一批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鼓励实力强的县外企业迁入本县。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对老城区已出让土地不能开工的项目,收回(购)土地,不再开发建设,老城区不再审批商品房开发项目。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创新业态,加快开发高明城市综合体、置信剑桥城二期、高明物流园(湖滨1号)、汇金龙腾通江府、江与城二期、金外滩、北城书香、中铁浩辉等一批较高品质楼盘,发挥品牌效应,引领房地产市场。继续落实棚改征收购房安置奖补政策,补偿资金商品房购房转化率达到80%。制定学校医院和机关职工集体购买新区商品房的优惠措施,带动商品房消费。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从严审批预售许可,落实合同管理措施,及时查处一房多售、违法销售、合同欺诈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严管商品房销售资金,落实《巴中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严格管理专用信息系统,确保预售资金足额存入专用帐户,严格预售资金使用审批,保障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切实解决新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本地注册企业中的问题和困难,依法、规范、高效审批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20亿元,商品房施工面积达到100万平米,竣工商品房达到30万平米,销售商品房达到40万平米。加强资质建筑业企业培育,资质升级增项4家以上,外地企业本地化2家以上,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完成建筑业产值120亿元。

(五)化解遗留问题。聚焦房地产开发问题楼盘,依法化解信访和遗留问题。坚持依法依规、民生优先、一事一策,推进事要解决,年内基本化解江山一品、金域天街、银座世家、翔云家园、宏霞国际三期、欣都泊景湾、金银湾、水岸康城、东方艺都、明大王府、通江一号、凯旋帝景、明珠家园、临江国际等项目信访遗留问题。对开发商不诚信履行义务问题,采取诉讼手段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时追收其应承担的各种款项;对资金断链不能扫尾、不能还房交房的问题,采取各种办法尽快扫尾完工,保障拆迁户购房户入住,依法处置抵偿抵押资产,清收购房尾款,清偿扫尾工程款项;对南雅公寓、泰祥居等资不抵债的项目,引入破产程序,依法处置,最大程度保障拆迁户、购房户利益;对物业管理问题,指导社区牵头,组织居民自主依法解决;对合同纠纷、产权办理等问题,引入诉讼依法解决。

三、部门概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75人,供给车辆0 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四、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8.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8.9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778.97万元,比2019年增加72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8.97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778.97万元,比2019年增加72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07万元,占总支出65.6%,项目支出955.9万元,占总支出34.4%。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78.9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6.2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955.9万元 。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8.9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78.97万元,比2019年增加726.2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955.9万元 。

(一)基本支出1823.0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83.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35.18万元,绩效工资319.62万元,津贴补贴17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1.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86万元,奖金 13.38万元,住房公积金135.93万元,医疗费补助3.46万元,生活补助6.29万元等。

2.公用经费239.92万元,其中:办公费21.08万元,差旅费70.43万元,电费8.45万元,福利费9.54万元,邮电费5.14万元,工会经费10.62万元,公务接待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他交通费31.46万元,会议费2.62万元,培训费2.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2万元,水费4万元,维修维护18.04万元,印刷费3.3万元,租赁费1.85万元,物业管理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9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955.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917.5万元;发展类项目支出38.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5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9.1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6.2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56.94%,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0%,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71.51%,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农村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次数大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30.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73.41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1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2个,预算项目资金955.9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