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行业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的公告

2021-12-21 16:40 来源: 县住建局

按照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巴中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房地产市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力度,构建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实现问题楼盘存量“只减不增、绝不新增”的防控目标,规范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

一、举报范围

(一)房地产开发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隐瞒收入、虚列成本;问题楼盘久拖不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二)房屋买卖方面。销售过程中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操纵房价,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恶意偷逃国家税款,拒绝、阻扰税务机关强制执行;违法代收购房契税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拒不退还或者拒不缴纳等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三)住房租赁方面。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等住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

(四)物业服务方面。对未按规定办理物业合同备案;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擅自撤离物业服务管理区域,中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电话: 0827-7222869

三、举报邮箱: 568551900@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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