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简介

2023-12-21 15:45 来源: 县住建局

  

王勇,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马麟雏,男,汉族,1975年12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行权管理,房地产监督管理、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分管行权办公室、房管股、自建房办公室、房产局。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营商环境工作,接受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蔡绍军,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任勇,男,汉族,1972年6月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大、政协、统战、双拥、工会工作、党组日常事务、干部人事、目标绩效管理、经责审计、政务热线、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机关公用经费支出财务报销审批。分管机关纪委,办公室、人事股(党组办)、财务股(内审股)、驻村工作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联系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营商环境工作,接受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向卓,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村镇建设与管理、名镇名村保护,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农村危旧房改造、乡镇污水垃圾处理、开发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分管村镇股(河长制办、环保办),开发公司、建筑总公司,联系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营商环境工作,接受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曾诚,男,汉族,1987年12月生,四川威远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建设工程招投标、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工作。分管招标站、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营商环境工作,接受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谭儒林,男,汉族,1979年9月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现任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城市市政和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监督管理,城市绿化、景观、城市照明,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新型城镇化、民生、法治建设、信访、扫黑除恶、行业乱象治理、“双随机、一公开”、城市信用建设、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分管城建股(城镇化办、民生办、燃气办、防疫办、创建办)、法规股(信访办)、园林路灯管理所,联系华润燃气、县供排水公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营商环境工作,接受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陈云杰,男,汉族,1986年10月生,四川武胜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统计、项目、招商引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行业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监管、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监管、城乡规划及城乡建设技术论证及咨询、PPP项目工作。分管建管股(安全生产股、民营办)、项目办(招商引资办)、质安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指导中心(总工办)。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营商环境工作,接受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工作建议,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城镇危险房屋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房地产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与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白蚁防治、物业管理活动。

(四)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责任。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建筑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贯彻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统一定额,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五)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广场、桥梁、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燃气等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与节水、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城镇燃气行业。指导小城镇市政与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景观。组织实施城市绿化与管理、园林城市创建、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管理城市雕塑。指导小城镇绿化、景观。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庄、小城镇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险房屋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

(八)负责管理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处理文电、上传下达、综合协调。机关文秘工作,草拟计划、总结、重要文件,审查股室起草的重要文稿;督查督办重要工作,组织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组织实施政务公开,信息、宣传,会务、接待,档案、保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访工作股)

负责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问题的工作建议与制度措施。对重大决策、决定、审批、处罚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和办理等工作。

(三)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

拟订房地产行业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管理房地产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指导小城镇危险房屋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

(四)城市建设股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城市供水与节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燃气等公用设施建设。实施城市供水与节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燃气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组织实施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园林城市创建、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督管理城市历史文化名城。负责城市雕塑管理。

(五)村镇建设股

负责指导农村住房、村庄、小城镇建设与管理。指导小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小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燃气等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小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

(六)建筑管理股(安全生产股)

负责拟订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建筑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统一定额,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散装水泥发展应用。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财务内审股

负责机关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开展本系统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项目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八)人事股

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职称工资以及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和行业人才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27-7221123

办公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南街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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