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2019-10-17 17:33 来源: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信息发布人员

2018年度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第五部分 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根据通府办发〔2015〕78号文件要求,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推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发展战略;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乡(镇)村规划的组织编制、调整、修订、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景区规划管理及绿地系统用地规划管理;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

(四)负责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参与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和县域内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参与编制城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和计划,负责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核;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乡规划区内道路、桥梁、广场、江河湖水系工程、给排水、通信、电力、燃气、光纤网络等市政管线及防灾、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等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城市雕塑、街头绿地、公交车站、报刊亭、电话亭、宣传橱窗、大型户外广告、各类路牌、路灯等系统规划方案审批工作。

(六)负责全县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和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负责规划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城乡规划学术及信息交流工作,指导规划协会工作。

(七)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

(八)负责全县房地产业和房产市场监管。

(九)负责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

(十)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勘察设计市场监管。

(十一)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的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三)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法定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国家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六)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查处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地理信息违法案件。

(十八)指导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十九)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处理违法用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十)负责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工作。

(二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多规合一”规划已报省政府审批。工业园控详规划、春在湖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形成初步成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评审,并报省政府审批。完成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充电桩布局规划。红军街风貌改造系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和重点地段施工图设计完成初步成果,启动县城管网普查和县城综合管网专项规划。完成毛浴镇城市设计和20个个国家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优化提升40个新村、60个聚居点规划。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效益性更加凸显,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和“绿色耳乡·红色通江”提供了坚强的规划支撑。

(二)着力提升城市品质。争取到位中央、省补助资金3.82亿元,获批棚改贷款22.5亿元(国开行3个项目6.7亿元、农发行2018年老城区项目7.8亿元、农发行西城片区城中村项目8亿元)。落地壁州大道、环城南路PPP项目,总投资14.2亿元,壁州大道到位资本金1.7亿元、到位贷款2.67亿元,环城南路到位资本金1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40.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65亿元,招商引资产业项目落实2个,完成招商引资投资11.22亿元。

2018年,实施城市建设重点项目18个,总投资55.1亿元,年度投资33.5亿元。一是加快推进市县重点项目15个:壁山公园,完成一期工程,建成12公里环线道路、龙洞沟入口、登山主栈道、200亩运动区、4个健身广场、5公里健身路径,书法艺术墙、公共卫生间、停车场以及部分绿化和景观设施,完成投资3.5亿元。壁州大道,筹资3.5亿元,征拆房屋640户10万平方米,搬迁天然气门站、CNG加气站,采用PPP筹集到位资金4.5亿元,完成5.4亿元货币工程量,2019年春节前可以完成4.3公里长40米宽的道路和照明工程,实现通车。环城南路(含东方广场大桥),贷款1.9亿元,征拆房屋590户6.1万平方米,采用PPP筹集到位资金1.1亿元,全面开工西门大桥-南寺沟段1.1公里道路工程,同步建设管廊、堤防,2019年春节前该段可以建成通车。西门片区改造,完成投资2.9亿元,建成1公里河堤,基本建成4000平方米商业还房、5万平方米安置房,同步实施相应段道路。东门广场(含停车场),筹集资金7800万元,搬迁运输公司,征拆房屋45户7300平方米,2019年春节前可以完成4000平方米广场的主体工程,同步完成东方广场左岸桥头房屋征拆。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完成投资6000万元,改造供水主管9条13公里。书院街片区改造,筹资2700万元,搬迁教育局办公楼,征拆县委招待所片区房屋100户1.2万平方米,实验小学扩建工程正常推进。天然气门站加气站迁建,完工80%,投资5000万元,2019年春节前投入试运行。老城区2017-2018年棚改,总规模3525户,投资18.2亿元,已完成1825户投资8.1亿元,并已启动2019年城西片区1589户项目实施。方田坝水厂,引进巴中圣泉水务与县供排水公司合作,组建通江县圣泉水务公司,筹集到位资金2000万元,拟新建3万吨水厂,已进场征地。城南大道综合改造,已完成招标并开工,按照上级要求现停工。停车场、公厕建设,加快推进朱家湾物流园、周子坪太阳湾货运停车场建设,建成五马桥、红军广场、北门、东方名园等处停车场,新增停车位1500个,新建城市公厕3座、改建2座。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6982户。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成乡镇垃圾处理厂7座。二是完成市县重点项目3个:完成滨河路改造、城东公租房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

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不断加强,新增绿化1万平米;城区生活垃圾日处理规模120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环境更加干净整洁。供气供水保障能力、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明显提升,新建改造燃气、供水管网50.8KM、21.3KM,日供气、供水能力稳定达到20万方、3万吨,新增天然气、自来水户表4200户、5970户,城区天然气、自来水覆盖扩大到90%、95%。

(三)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按照省、市新村建设扶贫工作总体部署和通江县脱贫攻坚“项目清场”行动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具体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政策机制,着力责任落实、对象准确、质量保证、资金规范,全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坚持村主力、乡镇主体、部门主管,开展农村住房全面普查、逐户安全达标认定,建立全县156189户住房台账,精准改造对象。严格执行“从申请到验收”规定程序规定,一户一策制定改造规划,编印通用图集、指导手册发放到村社,培训乡村建管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460余人次,制定专项方案,常态开展检查,责令整改质量问题196件次,现场纠正违章47起。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督,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各类问题。2018年,争取到位农村危改资金1.5亿元。全覆盖改造农村危房25642户,较目标任务15056户超额10586户,完成率170%,保障了10余万农村人口住房安全。务实推进村镇建设。进一步深化“百镇建设行动”,努力推进重点镇差异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成功申报重点镇12个(国家级重点镇2个、省级2个、市级8个),有序推进诺水河、广纳2个国家级重点镇建设,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0.9亿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1.58亿元、就近吸纳农业人口0.33万人,完成产业发展建设投资1.15亿元、辐射带动县域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3亿元、辐射带动县域吸纳农业人口0.52万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厕改厨改及其他宜居性和室内外环境改造”。大力推进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投资3500万元,基本建成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厂5座,已投运2座。在建乡镇污水处理厂18座,一期11座主管网完成95%,二期7座完成工程量70%。其余乡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由市统一打包招商,采取PPP模式实施,全力推进乡镇垃圾污水处理全覆盖。申报特色镇11个、特色小镇6个。入列国家传统村落8个,省级统村落13个,到位传统村落环境整治补助资金2400万元,传统村落保护建设有序推动。

(四)积极推动产业发展。加快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促进和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对建筑企业资质晋级、在我县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将总部迁入并注册落户我县的外地企业给予奖励补助,着力培育壮大规模化建筑企业,支持优势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一般建筑企业做精做专。新办建筑业资质企业18家,资质升级企业2家,资质增项企业6家,县外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到通江10家,新增规上企业16家,规上企业达到38家,完成建筑业产值103亿。扎实推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认真落实市“房九条”和《通江县进一步加快房地产去库存若干措施》《通江县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及居民自主购房安置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落实好补贴、税费、信贷等鼓励消费系列措施,支持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加大去库存力度,巩固向好态势。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亿元,销售商品住房16.2万平方米,销售营业用房4.2万平方米,完成商品住房去库存16.2万平方米、商业房去库存12.2万平方米(其中企业自持8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保持合理待售周期。加大开发项目帮扶力度,认真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短期周转金实施方案》,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2个,借支短期周转金800万元。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加强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合法、规范、公开、廉洁、高效、便民。制定《通江县城市管理技术导则》《通江县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通江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项目审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规划、施工、预售审批职权和程序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防止和纠正不全面、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用地红线38宗62万平方米。审查批准项目建筑设计方案26件45万平方米。核发工程规划许可31件37.9万平方米、施工许可29件14.7万平米、商品房预售许可9件10.98万平米,行政审批零错误。加大建设领域“三违”整治力度,认真开展商品房违法销售和乡镇规划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查处建设违法案件45件,结案37件,决定罚款960万元,决定拆除违法建设12691平方米,行政诉讼零败诉。依法征收房屋1825户23万平米,征收规费1420万元,追收欠缴规费8960万元,违法违规零发生。

(六)竭力防范重大风险。完善具体操作规则,严格落实项目审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专家论证、公示、听证、公告制度,评估不过关的、人民群众普遍反对的一律不予审批,避免滋生新的矛盾。逗硬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管理和支付,推行民工工资直接发放,按月结算支付,切实保障民工权益。完善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办法,细化监管措施,真正实现销售资金进帐户、管得住,防止购房款项被挪用、摆摊子。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力度,逗硬执行“黑名单”、资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查处建筑施工企业违规违法行为1宗,约谈施工和监理企业4家。全面起底住建领域遗留问题,紧盯补偿安置、购房纠纷、项目烂尾、民工工资等群体信访,开展“住建领域信访化解攻坚月行动”,逐一制定化解方案,压实责任、整合资源、务实办法,全力推进事要解决,按期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103件。化解了明大王府、金域天街、江山一品、翔云家园、凯旋帝景、银座世家、交警队片区代宏霞公司征收房屋、北环路片区代宏霞公司征收房屋等项目近1000户还房安置、交房入住信访问题,爱琴海、金银湾、宏霞国际等项目300余户信访问题处理按化解方案有序推进,住建领域稳定形势总体好转。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笃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一月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专题讨论,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在县住建系统落地落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信念基石,增强党性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编印党员干部学习手册2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始终保持住建队伍良好精神状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逗硬落实述责述廉、签字背书、一岗双责、谈话提醒等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大力整治“中梗阻”。召开反腐倡廉学习培训会议4次,签订《4+X责任书》26份、签订《个人廉政承诺书》55份,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廉政谈话3次,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63人次,印发书面通报8期;纪检组开展专项督查7次,暗访3次,约谈单位负责人8人次,提醒谈话28人次,推动政风行风不断改善,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二、机构设置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通江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 通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4. 通江县建设监察大队

5. 通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6. 通江县园林路灯管理所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8193.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12.89万元,增长32.48%。主要变动原因是:1、中央及省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增加了5686万元,2、购买多功能抑尘车和垃圾车126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819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46.4万元,占96.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7.28万元,占3.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60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29万元,占15.83%;项目支出18188.39万元,占84.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93.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12.89万元,增长32.48%。主要变动原因是:1中央及省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增加了5686万元,2、购买多功能抑尘车和垃圾车126万元。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4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10.23万元,增长45.42%。1、中央及省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增加了5686万元,2、购买多功能抑尘车和垃圾车126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1.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17万元,占1.18%;医疗卫生支出100.51万元,占0.49%;城乡社区(类)支出5797.71万元,占28.06%;农林水(类)支出23.2万元,占0.11%住房保障(类)支出14112.31万元,占68.31%;其他支出(类)375万元,占1.81%。(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661.4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243.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支出决算为23.44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支出决算为7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78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4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支出决算为22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支出决算为170.01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支出决算为3404.65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 支出决算为347.43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 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 支出决算为13894.9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支出决算为69.0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支出决算为148.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0.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3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21万元,占7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3万元,占24.25%。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1万元,完成预算75.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23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监察大队特种车1辆、环卫设施车2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1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垃圾清运及道路清扫所需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下降。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12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招商引资,危改检查,易迁检查,城市规划建设等项目。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47.2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7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住建局实施项目17个,金额2477.34万元。县财政安排解决住建局项目及工作经费2477.34万元,财政局划拨资金后,住建局将资金性质直接划拨到相关项目及个人账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1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住建局系统引进人才9名,按引进人才相关政策,2018年县财政安排解决住建局系统,引进人才安家补助及住房补贴经费9.5万元,财政局划拨资金后,住建局将该项资金直接划拨给引进人才人员本人账户。

2、城乡社区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16.69万元,执行数为3816.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提升城市品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城市功能。

3、住房保障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479.95万元,执行数为13894.9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结转6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提升城市品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城市功能。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等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53万元,比2017年减少28.47万元,下降14.17%,主要原因是村建站人员及经费下放到乡镇。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购买办公设备购置费,解决购置环卫设施设备资金115.5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扬尘治理。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24辆,其中:单位共有其他用车24辆,其中:监察大队特种车1辆、环卫设施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区垃圾清运及道路清扫保洁。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指人才引进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指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指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单位公务员补偿医疗保险。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城市建设资金,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城市建设资金,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城市建设资金,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城市建设资金,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专项规划资金,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下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 下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指2018年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项目专项资金 。

13.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指驻村工作补贴。

14.社会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 中央、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社会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社会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下达2018年PPP综合补助资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二)机构职能。根据三定方案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测绘管理、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以及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

(三)人员概况。通江县住建局在编在职职工211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参公管理人员20人,事业人员16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28193.6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21608.68万元,2018年财政补助结转6585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按照年初制定、全部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严格按照要求控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进度、无违规现象。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高、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及时公开和应用结果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项目工作进度缓慢。基本支出中脱贫攻坚费用不足,驻村及下乡帮扶费用支出加大。

(二)相关建议。

项目前期费用支出较大,建议加大项目前期费用、项目资金支付投入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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