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2023-10-15 10:31 来源: 县交运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应急抢险责任,储备一定道路、水路运输运力和设施、设备及机具,为处置汛期交通突发事件提供坚强保障,有效控制和排除险情,快速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靠前处置;密切配合,全力抢险;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防汛应急预案》《巴中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巴中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汛期发生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水上险情、国(省)干道公路突发自然灾害断道、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安全突发事件等灾害。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县养路段、县交通执法大队、县交通服务中心、县航务海事中心、县农管局、县编研中心、县高服中心等有关单位相应成立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2. 1领导小组

 长:李天志

副组长:彭少卿、王晓龙、曾义东、龙从云、向伟徐飞远、李明、王小兵、颜志、杨洲

 : 钱宁、吴俊平、苟家礼、张兴、蒲张永明、周大海、苟于浩、王韬云、陈勇张晶伟、杜友雄、王蓉、岳玉川、苟张岳秀凯、温选民、赵希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由赵希孟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 2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落实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指示、任务,迅速作出防汛抢险救灾和交通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统一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决定、协调、解决防汛抢险救灾和交通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及时调配交通保障力量,决定动用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和储备物资。

2. 3防汛办职责

督促应急值守,履行信息收集汇总、信息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修订完善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局直属有关单位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做好抢险救灾过程中相关协调工作。

2. 4股室、部门职责

办公室: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保障工作,收发上级来文、来电、传真,全力保障县局防汛用车以及防护用品等。

法规股: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人事股: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政治宣传和群众发动,做好所需物资的征用及发放,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财务股: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所需资金的筹集和调拨,做好所需设备、用品的购买和发放工作。

规划股:负责全县公路和桥梁防汛情况的统计,做好水毁工程的统筹规划工作。

建管股:负责前往水毁公路和桥梁现场进行查看,指导水毁公路和桥梁的修复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道路桥梁受损情况和汛期公路桥梁的其他事宜。

运输股:负责防汛抢险救灾所需客(货)运输车辆的调度和协调工作。

安全股:负责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队伍建设、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施工建设、公路管护安全执法监管,负责路产路权和航道维护执法工作及突发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积极参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现场车辆的疏导等相关工作。

县公路养护管理段:负责保障汛期公路桥隧涵畅通。加强对沿河和山区公路的检查和养护,一旦发生水毁路桥,及时抢修;抓好快速抢修保障队伍建设,备足抢险机具和物料,随时做好应急抢险处突准备。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工作。协调运输企业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落实好抢险救灾运输车辆,提前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维修,落实好人员编组、联络方式和应急措施,保证运力充足、调度灵敏、开得出、运得上,遇有紧急应急情况由县局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负责做好水上运输防汛抢险工作。做好应急抢险船舶的储备和维护保养;抓好应急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演练;督促有船乡镇严格落实汛期各项制度,船舶严格执行航行、作业、停泊管理规定和制度;落实完善系泊设施设备,切实做好抗风浪措施,确保汛期人、船的安全。

县水上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做好防汛抢险相关信息收集,并积极配合参与防汛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县交通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国省干线及县道公路发生较大规模断道处置方案的设计和技术指导,积极配合参与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相关工作。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督促指导乡镇做好公路养护、抢通保通,及时清除影响排水行洪路段和桥涵的障碍;负责积极配合参与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相关工作。

3、监测和预警机制

局直属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针对高风险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型,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可控性,所需要的交通运输应急力量等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 1水上汛期信息监测与预警

由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并通过微信群、传真、电话、无线通讯及公告等方式,将相关信息传递一线,落实防范措施。同时报告局防汛办。

3. 2公路汛期信息监测与预警

由县公路养护管理段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在掌握雨情、汛情的基础上,加大对国、省、县道公路的巡查力度,有效监测公路路面、路基、边坡和地质灾害情况,并将信息监测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同时报告局防汛办。

3. 3交通项目建设汛期信息监测与预警

由辖区交通建设业主单位和项目施工建设单位(指挥部、项目办)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在掌握雨情、汛情的基础上,加强山洪、泥石流和施工现场安全监测,及时向施工队伍(人员)通报信息,并向主管部门防汛办报告。

4、灾情报告

灾情发生地交通行业各领域管理部门向上级交通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为确保防汛信息畅通,凡涉及防汛工作的单位(部门)应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确保防汛期间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事故,按规定程序上报,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

4. 1水上灾情报告

4. 1. 1主干河流达到警戒水位时,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应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市航务海事发展中心提交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为水位变化情况和采取的防汛措施。

4. 1. 2主干河流达到停航封渡水位时,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应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市航务海事发展中心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为水位变化情况和采取的防汛措施。随后还应对重要的水位涨落情况等作出实时报告。

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接到汛情报告后要立即将处置情况书面报县局防汛办。

4. 1. 3 发生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由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向县交通运输局、市航务海事发展中心报告,县交通运输局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应急办报告。

4. 2公路灾情报告

国、省、县干线公路预计断道时间大于3小时的灾情,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在收到《公路阻断信息报告单》后,立即将处置情况报县局防汛办,随后还应对重要的抢险和通车情况实时书面报市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同时抄送市交通服务中心。

4. 3建设工程灾情报告

建设工程灾情报告的主体是项目部、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由各施工单位牵头。一旦发生重大汛情,按规定程序报业主单位和县交通运输局。

5、抗洪抢险经费、物资、人员保障

5. 1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管辖范围汛期突发事件交通应急保障经费。局直属有关单位应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5. 2抢险救援装备保障

局直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抢险救援装备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管护和调用等制度,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配使用。

5. 3应急队伍保障

局直属各单位分别组建道路运输、公路抢通、水上抢险3支队伍,县公路养护管理段组建1支公路抢通保障队伍,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组建1支客货运输保障队伍,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组建1支水上救援保障队伍,切实做好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和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汛期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局直属单位的抢险队伍,应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应急抢险队伍的战斗力,全面完成应急抢险任务。

      6、后期处置

      6. 1善后处置

      汛期灾情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市局相关部门防汛机构,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处置善后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或恢复交通,清理和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6. 2调查和总结

      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或参与灾情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和市局直属有关部门防汛机构。重大事项由市交通运输局向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7、附则

7. 1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原则上每年开展演练一次,由局直属各单位组织实施,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应急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

7. 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特别在处置突发事件实施过程中,发现预案存在问题、预案不适应应急抢险出现新情况、人员变动、应急演练后等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 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7.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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