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通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2023-12-13 12:43 来源: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相关精神,落实执法工作有关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工作要求的通知》(川交法函〔2023〕10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执法的工作要求,自2023年12月13日零时起,启用“通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以及相应的电子印章,以通江县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执法职能。       

特此公告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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