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11-01 10:21 来源: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运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2、负责规范驾驶培训市场、货运市场监管、维修市场管理、客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为县域内国、省、县、乡道公路的畅通提供路政管理保障;开展行政执法,依法进行公路建控区管理;开展常态化公路巡查,维护路产路权和路容路貌;对公路进行命名和编号管理;依法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规划编制、勘察测量、信息技术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3、负责辖区内公路改建、大中修、小修保养年度计划编制、检查、监督与考核,严格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公路养护和改造;负责辖区内公路因各种自然灾害受损设施的抢通与修复;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流量和公路路况调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担负着全县道路的管养任务

  4、负责辖区非机动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辖区非机动船船员服务簿签发工作,辖区船员违法记分的实施工作,实施辖区通航水域的巡查工作;对辖区水域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或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停止作业、拆除动力装置等强制措施;接受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委托作出或者实施相应海事行政强制措施;排查和上报县级水上重大事故隐患,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5、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依法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县道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指导乡、村道公路建设和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对本行政区内从业的监理、检测单位和人员进行行业监管及信用评价信息收集,并及时将不良行为信息报送相关部门,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内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测数据,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内工程质量动态。

  (二)交运局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重点工作主要有完成S302线小魏路四、五标段建设,启动小魏路一、二、三标段建设,加快S302线县城过境公路(包括河西大道扩建工程) 建设。积极争取S304线通洗路、S203线长洪路、S408线崩镇路、S203线沙洪路等省道升级改造项目计划下达并确保开工建设,做好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对接沟通,力促更多大项目落地通江。完成 S201 线金溪河桥头至涪阳等小中修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旅游环线建设,公路养护等。

  二、部门概况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共有7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县交通运输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通江县地方海事处、县路政大队、县运输管理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3个;通江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通江县交通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通江县公路养护管理段3个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交通运输局本年收入合计6,54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2.63万元,占98.38%;其他收入106.10万元,占1.62%。

  2017年交通运输局本年支出合计6,5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30.37万元,占73.76%;项目支出1,718.35万元,占26.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48.7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336.62万元,下降68.64%。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373.96万元,下降66.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万元,占 0.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92万元,占7.79%;交通运输支出5626.46万元,占87.33%;住房保障支出308.75万元,占4.795%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7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0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7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1987.93万元,完成预算100%。

  8.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16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72.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0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7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5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91万元,完成预算94.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事项,三公经费开支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94万元,占7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97万元,占29.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4万元。其中:

  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7年12月底,交通运输局系统内共有公务用车1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2.68万元,减少24.58%。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公车改革将行政单位公务用车移交到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减少了公务用车的维修、过路费、加油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5.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11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级单位公务督查、巡视检查以及外单位来我局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用餐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1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交通大会战期间,我局交通建设项目增多,迎接有关部门指导、调研次数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87万元,比2016年增加117.31万元,增长56.52%。主要原因系2017年人员增加,行政执法、扶贫业务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江县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1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6548.7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执行进度监控及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力度不够,二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缺乏改革创新动力,三是绩效信息公开化制度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及合理合规性进行监管,二是随着社会发展方向,改革创新更好的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效力,三是通过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5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3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通江县地方海事处、县路政大队、县运输管理所等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绩效考评的力度不够,二是内部控制信息化不够完善,三是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绩效考评制度,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是细化绩效目标,提升项目管理时效。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4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3
完成质量 5 3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7
社会效益(可选项) 7
生态效益(可选项) 7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7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7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8
总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划拨的资金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通江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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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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