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6-02 14:05 来源: 县水利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通江县水利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水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作。

3.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

5.指导全县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监管国有的县级水利固定资产,监督和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6.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

7.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

8.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9.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通江县水利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完工一批”的思路,抓实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推动列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储备项目的转化。力争完成案家沟水库、湾潭河中型灌区、月滩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等项目可研编制工作,启动芋子沟水库可研编制工作,加快泥溪水库、碧溪堤防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2.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开工并完成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通江县堰流溪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流里河中型灌区整治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青峪口水库工程、金溪河水库工程、永安堤防工程、小江口堤防工程、湾潭河水库渠道工程一期Ⅱ标段、二郎庙水库渠道工程、小通江河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面加快小通江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毛浴堤防工程、湾潭河水库渠系工程Ⅰ标段建设。

3.加快推进工程验收。加快推进二郎庙水库枢纽竣工验收,完成退出“销号”;湾潭河水库完成枢纽工程完工,开展竣工验收;仓库湾水库全面完工,开展蓄水验收;完成县城东门大桥至厥溪沟、加油站至安置房、东门大桥至城东三社等3段堤防工程完工验收;加快已完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沟治理等工程完工验收。

4.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以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为目标,大力推进数字河湖建设,切实发挥河长办协调、监督、考核职能职责,督促各级河长常态巡河护河、规范履职,解决涉河涉水热点难点问题。完成39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力争70%以上河流健康档案入库,积极推广河湖管护“解放模式”,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模式。

5.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深入推进水权流转改革试点,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关键用水指标管控,深化水价形成机制,将全县129户取用水户与7个河道内水利水电工程纳入“水资源一张图”管理,形成全县水资源管理与调配数据库。

6.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和监管。以实施堰流溪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项目为抓手,将水土保持治理任务落实到具体点位、图斑,力争5月底前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完成工程验收。完成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的结算、送审工作;完成2022年水土保持项目的验收、结算、送审工作。从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增量。

7.扎实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以青峪口水库主体工程为载体推进BIM技术;完成33座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安装,完成15座水库水雨情监测设施安装;在大小通江河上游源头、重要卡口、关键部位新增和改造视频监测设施5处,维修养护山洪灾害水雨情监测设施47处。

8.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成全县农村供水现状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完成通江县2023-2030年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力争11月底前完成小通江河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前期工作,12月开工建设。

9.大力推进乡村水务试点。启动我县全省乡村水务试点县规划编制,力争挤进省级规划大盘。全力推动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完成2023年度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压实“三个责任”,切实化解农村饮水安全信访。持续推进水美新村建设、水利风景区创建、中型灌区产权交界点供水计量、重点山坪塘整治等工作,加快构建完备的乡村水网体系及现代化水利管理体系。

10.有序推进水库移民工作。加快《青峪口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的编制;召开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会议、签订移民安置协议;全面启动青峪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完成湾潭河水库渠系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洪口水电站移民扫尾工作;完成二郎庙水库枢纽工程竣工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完成移民后扶项目年度计划审批;及时足额兑现移民后扶直补资金。

11.抓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覆盖检查,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部门概况

2023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16人,其中公务员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8名,工勤人员3名,事业人员86名;供给车辆3 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通江县水政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6个,为通江县水土保持办公室、通江县水利电力技术推广站、通江县二郎庙水库运行保护中心、通江县湾潭河水库运行保护中心、通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巴中市青峪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通江县水利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5.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61万元、农林水支出139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94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为1785.0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283.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均为零。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78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5.08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78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78万元,占总支出81.7%,项目支出326.3万元,占总支出1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5.0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283.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均为零。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5.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61万元、农林水支出139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5.08万元,比2022年少7883.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上年结转收入。

(一)基本支出1458.7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84.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公用经费168.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326.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201.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县、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93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额减少1.1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4.93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预算按照通财预〔2022〕43号文“三公”经费按照比例压减的要求减少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8.68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6.89万元,增长4.2 %,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 。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7.4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用品及办公家具,党建、纪检视频资料制作及代理记账等。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801.5万元。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定向保障类2辆、执法执勤类1辆、没有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4个,预算项目资金326.30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除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通江县水利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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