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通江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2022-08-25 15:38 来源: 县水利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水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作。

3.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编报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指导全县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监管国有的县级水利固定资产,监督和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6.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7.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按规定组织转报或审查、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并负责辖区内中型、小型水库的管理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10.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

11.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青峪口水库35个专题报告已完成批复。二郎庙水库完成移民验收工作。湾潭河水库枢纽工程、水保环保及附属工程全面完成,同时完成了蓄水前大坝安全鉴定及蓄水验收申请工作。方田坝水库完成枢纽工程、水保环保及管理房建设,并完成了蓄水前大坝安全鉴定及蓄水验收工作。仓库湾水库完成导流洞、泄洪洞开挖工作,正在开展衬砌。案家沟中型水库已纳入省、市“十四五”水安全综合规划,现已完成可研阶段招标控价。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面竣工并投入了运行。全面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50处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已全部完成。完成水土保持建设任务,完成省级下达50平方公里综合治理任务;完成了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13个。通江县南门大桥加油站—安置房段堤防工程完成桩基础浇筑,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小通江右岸东门大桥—城东村三社段防洪堤全面完成了桩基础浇筑;小通江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正在开展财政评审工作。陈河镇街道至三溪寺村水环境治理工程(堤防)一期已完成基础开挖7.8公里,完成浆砌卵石堤防7.0公里。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96座,其中已完成90座水库竣工验收工作。

二、机构设置

通江县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通江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通江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2.通江县水政监察大队

3.通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4.通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站

5.湾潭河水库运行保护中心

6.巴中市二郎庙水库运行保护中心

7.巴中市青峪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1595.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600.22万元,增长47.44%。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157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52.92万元,占85.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9.00万元,占14.46%其他收入8.11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198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73万元,占3.74%;项目支出40411.72万元,占96.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595.3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600.22万元,增长47.44%。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6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790.93万元,增长161.35%。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65.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万元,占0.02%;农林水支出(类)35536.93万元,占98.81%;其他支出(类)支出100.00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48万元,占0.43%;卫生健康支出77.52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94.40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965.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379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支出决算为578.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22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 支出决算为6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9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支出决算为8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 支出决算为51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支出决算为15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54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9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5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0.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0.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3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2万元,占66.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0相比没有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水政执法监督检查及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38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水利建设重点项目检查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项目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4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6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水利局运行经费支出180.30万元,比2020年减少16.84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65万元。主要用于河道卫生清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通江县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主要是用于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及水政执法用车;其中:水政执法用车1辆、重点工程建设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水利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机关运行保障有力,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各项资金按既定用途使用,依法依规执行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保障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 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 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防汛业务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指国家对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 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指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2021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通江县水利局是通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股室有: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水资源股(河湖管理股、通江县河长制办公室、通江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水旱灾害防御和工程运行股、水利水保股、财务股、人事股。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县水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作。

3.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编报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指导全县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监管国有的县级水利固定资产,监督和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6.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7.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按规定组织转报或审查、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并负责辖区内中型、小型水库的管理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10.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

11.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水利局现有行政人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7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0人,财政供给人员共1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157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52.92万元,占85.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9.00万元,占14.46%其他收入8.11万元,占0.0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198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73万元,占3.74%;项目支出40411.72万元,占96.2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水利局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口径,按期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过汇总审核,对专项预算进行了提前细化,制定了年度绩效目标,并按期完成了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在预算执行中,适时开展了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预算执行内部检查,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综合管理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县水利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2.机关厉行节约。2021年水利局无因公出国人员,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较上年均有下降。

3.机关节能降耗。水利局机关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水、电、气、节能降耗情况均呈下降趋势。

4.按时完成202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编报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提高了内部管理水平

5.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绩效管理,认真开展项目自评和主管部门自评工作,按照上级绩效评价要求,较好地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水利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一是债务矛盾化解困难,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化解。二是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差,重点项目推进困难。三是县级财政困难,应急抢险项目无资金保障。四是部门预算经费不足,单位日常运行困难。

(三)改进建议。一是科学编制、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流程监督控制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水利建设职能。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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