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水务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6-13 16:29 来源: 通江县水务局 作者:通江县水务局
通江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8〕12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责:按《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府办发〔2011〕53号文件)规定,通江县水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17项: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水务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水务管理有关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组织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防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负责跨行政区域的水务事项。
4、负责全县水资源、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方案。
5、组织指导全县水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的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6、负责全县供排水和城乡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制定全县城乡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城乡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工作。
7、指导全县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监管行业内国有的县级水务资产,监督和指导乡镇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8、负责全县水务工程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务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
9、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制定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县乡镇供水工作。
10、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发展规划,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11、负责行业内的地方电力建设和发展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力发、供、配、输的管理,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指导全县水务行业的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地方电力建设和发展的涉水事务,指导行业地方电力安全监管工作。
12、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13、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14、指导全县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务项目对外合作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是:
1、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系统再掀贯彻学习新高潮,使十九大精神在水务系统各个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全力确保干部清正、工程清廉、政治清明。
2、抓好骨干工程,完成青峪口水库可研送审、二郎庙水库枢纽蓄水验收及渠系工程、湾潭河水库枢纽及蓄水验收、方田坝水库蓄水验收并投入运行,开工建设仓库湾水库工程。
3、抓好民生工程,完成2018、2019年67个贫困村、351个非贫困村的饮水安全建设,完成铁佛、至诚、板桥、空山等4个场镇供水工程和陈河、大兴等27个场镇供水项目招商引资,完成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方田坝水厂建设,完成小农水示范县、高效节水项目,完成节水型示范县创建。四是抓好生态工程,完成锦江花园闸坝工程、东门桥至阙溪沟等3处堤防,加快推进灌子潭闸坝工程,完成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第一批18个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投入运行,配合全市完成29个乡镇场镇污水处理的打捆招商,完成洪口镇洞子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20.21平方公里,全面落实河长制。
4、抓好平安工程,完成2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小型灌区及抗旱应急项目建设,未雨绸缪抓实防汛度汛,全面抓好涉水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5、抓好水利脱贫攻坚,以饮水安全为重点,实现贫困户有安全饮用水,继续抓实10个村的驻村帮扶,实现按期脱贫摘帽。二、部门概况(一)行政机构:2018年我局实行独立核算的财政单列预算管理单位共10个,(含局机关、农水办、水政大队、抗旱服务队、水保办、二管局、湾管局、安饮局、防洪办、技术推广站),地电办、青峪办、小水办等单位的人员、经管均统一纳入局机关财务集中核算。(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127人。其中:在职人员119人、遗属 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464.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62万元,项目支出175.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 1289.16万元,属行政、事业运行支出,其中:1、人员经费 1110.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4.9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减少0.08%,主要是单位负担社会保障费减少。2、商品和服务支出178.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33万元,降低2.8%,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降低。
(二)项目支出预算 17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加17.14 %,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其中: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00万元。主要用于各专项工作经费及业务培训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加17.14 %,主要是增加了青峪口水库专项工作经费。2、农林水支出50.00万元,用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经费、水政执法专项工作经费及湾潭河水库、二郎庙水库工程建设工作经费 。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6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4.28万元增加0.37万元,增加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三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中:水政监察大队1.30万元,二郎庙水库建设管理局0.86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78.58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183.91万元减少5.33万元,降低2.8%,主要是压缩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20.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及设施购置。七、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水务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附件:

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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