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5 16:06 来源: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20〕22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业农村局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县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贯彻落实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协调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农业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组织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的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机化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的工作。开展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指导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报告疫情并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监督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组织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和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县烟草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办理县本级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依法依规负责农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
  2020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南,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以乡村振兴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三个目标,稳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大力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农业园区带动、美丽乡村创建、职业农民能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农村公共服务提升“七大行动”;大力推进村容户貌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加速秸秆“五化”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着力增加农民人均收入。坚持产业带动,稳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坚持改革驱动,稳定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坚持政策推动,稳定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坚持服务拉动,稳定增加农民工工资性收入。

3、着力提升特色产业质效。围绕省委、省政府“10+3”产业布局,突出特色优势、区域布局、示范带动、技能培训、园区建设“五个”重点,坚定不移走特色农业发展之路,坚定不移走有机农业发展之路,坚定不移走循环农业发展之路,坚定不移走三产融合发展之路,致力于将农业产业打造成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

4、着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组建农村产权评估认证中心,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林权改革。大力盘活农村资源资产,盘活农村静态资源,扩大规模经营,提升耕地、林地经营效益。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盘活农户资产,投向产业,兴办实体,加大农业融资担保力度。

5、着力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以“通江银耳”“罗村茶”“青峪猪”“巴山土鸡”“空山黄牛”等区域公共品牌为重点,坚持品牌促发展、提质量、拓市场的思路,进一步提高科技含量、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品牌影响力。

6、着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以推广农业机械化全程、全域、高效为重点,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以农村山、水、林、田、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7、着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进一步抓好草地贪夜蛾、稻水象甲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进一步抓好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抓好生猪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和政策保障。

8、着力加强农科队伍建设。围绕明确责任抓落实、强化教育筑防线、转变作风树形象、严格制度强监管等重点,加强廉政党课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制度管理、作风整顿,提高行政效能,打造一支风清气正敢担当的干部队伍;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和引进,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目标考核机制、督查问责机制,提高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独立核算单位2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6个,事业单位19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入521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16.98万元;2020年支出5216.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76万元,农林水支出411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45万元。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2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预算521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16.9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支出预算521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28万元,占91.78%,项目支出428.7万元,占8.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16.9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3.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16.9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76万元,农林水支出411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16.98 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3.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93万元,占9.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76万元,占5.27%;农林水支出4112.85万元,占78.84%;住房保障支出355.45万元,占6.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73.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74.76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    658.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项)2020年预算数为3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项目管理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811.0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农机推广站、农技站专项业务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为91.7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农检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局机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业务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20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县农机监理站、县农负办、县农业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0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县水产渔政局专项业务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0年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县农田水利办公室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农技员专项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58.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88.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7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3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2、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28.7万元,用于各项专项业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农业农村局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2019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7.74%.

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11.9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28%。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农村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农业监督检查及农业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度通江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局机关1家(含非独立预算的通江县农业信息中心、通江县统筹城乡办公室、通江县产业发展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及通江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通江县农机监理站、通江县农经管理服务站、通江县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通江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通江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等6家参公管理单位及通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江县种子管理站、通江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通江县水产渔政局、通江县银耳科学技术研究所、通江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通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江县饲草饲料工作站、通江县畜牧站、通江县农机技术推广站、通江县抗旱服务队、通江县植保植检站、通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通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通江县空山马铃薯研究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通江分校、通江县柞蚕种场等17个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602.18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4.2万元,减少5.37%,主要是因为2020年压缩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通江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3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通江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是定向保障用车。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地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5216.9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指通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开展农产品抽样的项目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未独立预算的事业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通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通江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通江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通江县农业农村局24个独立预算单位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附件:通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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