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3-31 15:38 来源: 通江县财政局 作者:郑荣武
  通江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8〕12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技术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县级财政部门申报和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6、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

7、负责制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发布农作物病虫害疫情信息,组织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负责农业植物检疫,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农机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实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作物种子选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编制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耕地及基本农田的保护,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搞好农业综合开发,负责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农田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发展。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组织有关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

16、为全县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畜牧技术推广,草原改良,畜牧业资源保护,畜牧业执法监督,畜牧业质量监督,畜牧业标准化管理,畜牧业项目管理,畜牧业许可管理,畜牧兽医器械产品登记,畜禽品种登记等工作。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是:

一是强力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大力实施通江银耳产业“提质扩量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三区”即:食用菌精准扶贫产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通江银耳)、通江银耳原生态生产保护区”,提升通江银耳发展动力。持续巩固通江银耳与政府、院校、检测机构、研发机构、企业五方合作的新模式,确保通江银耳在科技研发方面实现开花结果。发展食用菌6.5亿袋,规模达6.5万亩,实现产值25亿元。

二是强力推进茶叶产业发展。围绕“双环五区(双环:兴隆—烟溪—永安—碧溪环线,文峰—铁佛—麻石—云昙环线;五区:华家坪茶旅融合示范区、兴隆茶叶产业示范区、文峰雁亭山茶旅融合示范区、麻石夜鸽包核心茶园示范区、大兴贾家梁示范区)”加快茶叶产业发展。新增茶园2万亩,改造低产茶园1万亩,建设现代茶叶万亩示范区1个,全县茶园面积达36万亩。

三是强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巴药产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新建中药材基地1.5万亩,全县中药材面积达19.5万亩。

四是强力推进生态养殖产业发展。围绕“一黑(青峪猪)一黄(空山黄牛)一白(肉兔)一花(山地梅花鸡)”畜禽品种,稻渔综合种养为重点,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产业扶贫、科技、能源扶贫力度,抓好15个挂包贫困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完成各级脱贫攻坚办规定的退出贫困户户数,加大对贫困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贫困村自身造血功能。

六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通江县龙池谷现代农业融合示范园和通江县肉兔产业发展2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华家坪万亩生态富硒茶园、水产养殖、山地梅花鸡养殖及精深加工项目、青峪猪土猪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等5个县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七是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继续立足招大、招特、招强的大招商工作思路,不断理顺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全年招商资达3亿元以上;积极与农业部、省厅、市局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达2亿元以上。

八是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工作。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九是开创农业安全监管新局面。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大农、畜、水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动植物检疫力度,确保全年无重大农业安全事故发生。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十是扎实抓好农业环保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做好秸秆焚烧、畜禽污染防治等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对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保护区环境治理工作,做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十一是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宣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五大工程”和中央、省、市、县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概况

(一)行政机构1 个,参公单位6个,事业单位17个:

(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552人。其中:在职人员485人、遗属6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4866.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6.5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5.71万元,项目支出48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 4385.71 万元,属(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3801.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37.6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64.04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77.46万元,增长-49.38%,主要是职工增资及单位负担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2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2.5万元,增长16.75%,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480.8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6.75万元,增加9.7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8万元。主要用于各专项工作经费及业务培训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45万元,下降16.65%,主要是根据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取消了部分项目工作经费。

2、农业事业75万元。主要用于抗旱服务、产粮大县测报、良种补贴、马铃薯研究、柞蚕品种资源保育、沼气建设、茶叶产业发展、畜牧产业发展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加13.33%,主要是根据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增加了产粮大县测报、良种补贴等项目工作经费。

3、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2万元。农机购置、粮食直补、农作物新品种引进、银耳科研实验推广等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加15.63%,主要是根据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增加了产粮粮食直补项目工作经费。

4、农产品质量安全15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5、执法监管3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安全监理、农机颁证、农业行政执法、农民负担管理、一事一议奖补工作、负担卡印刷及“一事一议”票据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6、 其他农业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畜禽疫病控制、土地承包纠纷案办理、农业年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菜篮子工程等项目工作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7、水利技术推广20元。主要用于水产科技园科研、增殖放流等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增加了水产科技园科研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13.78 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2.6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9.4万元,减少3.45%,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及设施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无国有资产占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县农业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附件:

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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