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3-06-12 15:35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1.农药实验费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田间试验费 60-200(每小区)
(2)残留试验费 15000-17500(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实验期)
(3)药效试验费 750-900(每试验点)
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费年征收金额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专项采捕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渔业资源费年征收金额,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其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的渔船前三年采捕该品种的年平均总产值3%~5%的幅度内确定。
2.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名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注:1.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其余收费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2.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将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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