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江县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3-19 14:25 来源: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全县农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资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制定了《通江县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通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通江县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净化农资市场,切实保障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安全可控,为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紧盯“五区两基地”农资的监督管理,“五区”即城乡接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农资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两基地”即种植和养殖生产基地。加强对周边农资销售点的管控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使用情况的检查,防止假冒伪劣农资进入销售、使用环节。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环节。生产环节以生产厂家为重点;销售环节以经营门店和网络电商为重点。

(二)重点品种

1.种子。我们将水稻、玉米、蔬菜、食用菌、水果(含花粉)等农作物种子作为重点治理品种,重点查处生产经管假劣、未审先推、包装标识和使用说明不规范、经营不适宜本地种植未备案种子等违法行为。

2.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不足的假劣农药、非法经营禁限用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以及除草剂中添加隐形成分等违法行为。

3.肥料。重点查处应登记未登记、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重金属超标,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以及有农药功能的肥料等违法行为。

4.兽药。重点查处经营假劣、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等违法行为。

6.渔药及鱼饲料。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变质的渔药、鱼饲料以及鱼饲料中添加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地西泮等违法行为。

7.农机。重点查处无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擅自改变性能、参数以及证书和安全标志、设施不齐备等行为。

8.农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销售厚度小于0.01mm的农膜产品。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管巡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农资批发商、农资零售摊点和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并建立产品进销台账;同时,以乡镇为主,县上抽查监督,集中排查与常态监管结合,“点、线、面”同步方式,加大辖区排查频率和密度,每周开展全覆盖检查一次,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非法促销展销、网络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二)强化普法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教育引导融入监管与执法全过程。围绕生产经营主体业务范畴,分门别类宣讲告知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经营主体和经营者法律意识,自觉守法用法护法。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4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一要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形势,提出精准对策,细化行动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和打击方向,部署工作任务。二要集中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各行动参与单位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和主管领域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县人口相对集中地悬挂农业宣传标语;组织印制种子、植保、农机、土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相关宣传资料,挂图宣传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页数量分别不少于3000份;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讲解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识真辨假知识。

(二)执法监督阶段(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11月29日)。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建立农资打假巡查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对主要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实行执法检查全覆盖,针对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农资代理商、经营门店监管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参与单位要切实依照农事农时,认真分析研判、部署县域内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部署细致切实、措施有力有效、成效突出显著。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一般问题应及时整改,形成整改台账,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加强宣传推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动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成立专班、落实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将农资打假列为全年重点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投入品以及粮油、畜产品、水产品、果蔬产品的业务指导,并开展工作督导、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以推动建立完善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检察院、法院、经信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创新工作举措,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法律宣传。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知识,采取印发资料、组织培训等方式,向生产者和经营者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增强其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对农民加强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资识假辨假、维权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用生产物资。同时要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促进行为规范。

(三)强化巡查监督。为保证专项行动目标顺利实现,由县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植保站、县饲草站、县种子站联合成立3个行动监督巡查小组,对各乡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四不两直”形式监督抽查,保证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农资打假目标任务。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农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立案查处或及时固定证据、移交线索。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执法业务指导(联系人:吴立勇,联系电话:1308634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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