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季开学前后食品安全监管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4-01 16:02 来源: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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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抓好开学前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近期市、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和《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春季开学前后食品安全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巴市监2020〕5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前后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集中力量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做到工作有安排、检查有记录、问题有台账、整改有结果、案件有查处。同时要督促学校(含幼托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责任人(其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从严检查

(一)督促学校做好清洗消毒和保洁。开学前,要督促学校对操作间、就餐场所等场所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并采取消毒措施,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餐前餐后洗手消毒。开学后,要督促适时对食堂加工、就餐场所室内通风换气(其中食品清洁操作区备餐须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做到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督促学校做好设施设备配备和维护。开学前要督促学校储备一定数量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测量仪、清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组织人员对食堂供水、冷藏、冷冻、消毒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避免因供水设施破损、集中供水消毒不当等原因造成饮水污染。

(三)督促学校落实好错时错峰就餐制度。督促校方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时错峰用餐,减少食堂及用餐场所就餐人员密度;鼓励制作固定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鼓励从业人员或老师分散送餐,不集中在食堂及用餐场所统一用餐。

(四)督促学校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开学前要督促学校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认真排查是否有从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返乡以及接触过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区来往的人员,未解除隔离措施的,一律不得上岗,上岗从业人员必需持有效健康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开学后要督促学校坚持每日两次(上、下午)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督促学校落实好食材采购储存制度。督促校方严格落实大宗食品采购制度和食材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加工制作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不得加工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沙拉等高风险品种。对库存的食材原辅料要进行彻底清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六)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规范加工操作。督促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加工操作,加工过程要做到三分开、一消毒(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餐饮具消毒),加工食品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同时督促学校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和记录。

三、及时总结、确保成效

各单位在开展春季开学前检查行动过程中要加强站所联动,畅通信息渠道,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重点总结辖区内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于430日书面上报局流通餐饮股。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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