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2017-03-08 09:34 来源: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周华翔
  通江县财政局:

  随着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为各级政府分级管理,我局财务决算纳入贵局办理,现将决算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 、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建议,负责本区域内行政管理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⑵负责本区域内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⑶.依法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⑷依法监督市场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监督生产流通领域的食品、药品等商品质量,负责查处经销掺假和假冒伪劣等违法商品行为。

  ⑸.负责各类市场的登记管理和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与监管工作。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⑹依法实施经济合同的行政监管和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等违法案件,组织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负责监管动产抵押物的登记和拍卖行为。

  ⑺.负责管理和监督商标工作,组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评选推荐,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工作。

  ⑻负责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

  ⑼负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⑽负责本区域内行政管理系统的人事、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学会以及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

  ⑾承办上级工商、质检、食药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机产品认证、组织机构代码办证工作、标准化工作、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职能,是为县委领导服务的参谋和助手,是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帮扶群众、协调左右、联系各方,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

  2、机构人员情况:

  ⑴机构: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机构数为:行政机构1个,辖(派出机构)22个基层单位(民胜市场监督管理所、广纳市场监督管理所、铁佛市场监督管理所、麻石市场监督管理所、瓦室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安市场监督管理所、铁溪市场监督管理所、至诚市场监督管理所、洪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涪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诺水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诺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壁州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业园市场监督管理所、瓦石市场监督管理所、宕江市场监督管理所、高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稽查大队、计量测试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中心);机关24个股、室、办(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注册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商标广告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网络交易管理股、公平交易股、质量监督管理股、计量与认证兼标准化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股、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股、食品生产流通管理股、餐饮服务管理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财务装备股、医疗器械监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党办、工会办、消委办、民营办)。

  (2)人员:

  在职:编制数265人(其中:行政编制125人,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30人)。年末实有数244人(其中机关人员是108人,事业人事是1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执行的10人,财政补助收入的126人)。遗属:23人.

  (3)车辆情况:编制数30辆,实有数25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深化登记制度改革,促进了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维护了市场良好秩序;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为实现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详见附表)

  1.收入支出情况:

  ㈠收入24,004,705.00元

  ⑴、财政拨款23,173,205.00元。

  ⑵非财政拨款831,500.00元

  ㈡支出预算安排24,004,7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4,569.00元,项目支出5,830,136.00元)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⑴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收入预算24,004,705.00元,完成24,004,705.00元,占收入预算的100%;支出预算24,004,705.00元,实现24,004,705.00元,占支出预算的100%。

  ⑵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收入24,004,705.00元中财政拨款收入23,173,205.00元占96.5%,其他收入831,500.00元占3.5%。

  支出24,004,705.00元中基本支出18,174,569.00元75.71%,项目支出5,830,136.00元占24.29%。

  ⑶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本年实现支出24,004,705.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03,333.11元占61.25%,商品和服务支出6,867,822.39元占28.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1,009.50元占5.71%,基本建设支出370000.00元占1.54%,其他支出228,540.00元占2.89%。

  ⑷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根据2015年我局决算情况,结合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现主要就我局2016年预算有关情况纳入本报告。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局预算与下划时预算少,与川财行[2015]288号文件明确规定“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管理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支出水平不低于下划前水平”相差甚远。究其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将我局按其他单位的7200元(县上原定标准时我局当时为直管单位,是否未考虑今后下划后按什么标准),我局是一个比较大的局,基层单位车辆及人员占很大部分,需要大量执法办案经费,按其他单位7200元预算的标准较低,二是直管时财政安排的人均公用经费为11000元(还未含人均公用业务费13600元)。直管时安排了其他收入作为支出预算安排的一部分,分级管理后该收入上是否仍纳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支出预算安排。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情况:资产43,841,437.10元(其中:固定资产24,697,544.46元,应收类往来款16,876,942.06元),负债19,143,892.64元,净资产24,697,544.46元。

  2、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资产43,841,437.10元(其中:固定资产24,697,544.46元,应收类往来款16,876,942.06元),较上年41,480,214.69元,增加2361258.41元,增长5.69%,负债19,143,892.64元,较上年17,348,760.23元,增加1795132.41元,增长103.47%,净资产24,697,544.46元,较上年24,131,454.46元,增加566090.00元,增长2.35%。

  四、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决算纳入本级部门决算,具体由财务装备股组织、编报、审核。在与有关部门保持下划业务联系的同时,重点工作放在决算上。

  特此报告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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