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卫生健康局机关简介

2023-10-30 17:41 来源: 县卫健局

刘峰,男,汉族,1972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陈丹枫,男,汉族,1977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统战工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全生产(防汛减灾、森林防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信访综治稳定、防邪、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党办、机关纪委、乡村振兴办、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余晓军,男,汉族,1979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规划财务、内部审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深化改革、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投资软环境建设、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目标绩效、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网络舆情监测、信息统计、人口监测、家庭发展、信息化建设、“两案”办理、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兴隆镇三角村结对帮扶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内审股(项目办)、信息与统计股、宣传与健康促进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县医院、县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和铁佛、广纳、麻石、民胜、沙溪片区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


 

王砺锋,男,汉族,1977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人事科教、医政医管(含医改)、系统治理、药品耗材、中医药、环境保护(医废管理)、无偿献血、政策法规(依法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监督执法、行政审批、武装工作、双拥工作、重大医疗保障、医疗急救、医疗保险业务对接等工作。负责铁佛镇金山村结对帮扶工作。分管人事科教股、医政医管股(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医股、综合监督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联系县中医医院、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120急救指挥中心和瓦室、永安、铁溪、至诚、洪口片区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城区除有社区卫生职能职责的民营医院工作。


 

黄彩华,女,汉族,1970年12月生,大学学历,现任通江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病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妇幼健康、老年健康、避孕药具管理、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爱国卫生(创建卫生城市)、河(湖)长制等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股(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创卫办)、妇幼和老龄健康股、县公共卫生指导中心。联系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新华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和涪阳片区乡镇卫生院、诺水河片区乡镇卫生院、诺江镇卫生院、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新区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东方医院、全县康养结合型民营医院。


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乡村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督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通江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点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扶贫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密、信访、综治、维稳、绩效管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信息调研、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撰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实施健康扶贫、驻村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

(三)医政医管股(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规划、医疗机构与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规范和标准。负责医疗机构评审、医师资格考试、医疗对口支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指导临床合理用血,负责血液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管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负责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负责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管理和乡村医生管理等工作。

(四)中医股。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中医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药传承人才培养.技术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提高与研究。继承,发展和宣传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和健康宣教。承担中医药资源的普查、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应急办公室)。指导推进疾病防控、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拟订疾病防治、免疫规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工作规划,制定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负责传染病疫情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授权发布有关信息.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县重大传染病、地慢病、职业病,卫生应急。公共卫生指导等议事协调机构具体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化学药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妇幼和老龄健康股。指导妇幼、老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拟订妇幼、老龄卫生健康工作规划,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及相关纠纷处置工作。对全县老龄事业发展和老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宣传与健康促进股。拟定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宣传阵地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八)信息与统计股。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总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人口统计等基础信息库信息化建设和平台维护使用工作,开展全县卫生健康、人口统计等数据质量检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九)综合监督股(政策法规股)。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拟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负责组织有关重大处罚、行政许可事项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指导乡镇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指导推进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十一)财务内审股(项目办)。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指导和监督局管理预算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局管理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调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二)人事科教股。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审、评审推荐工作。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指导医疗卫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交流合作工作。承担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及办事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27-7221627

办公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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