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十四五医疗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巴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巴中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健康通江2030”规划纲要》《通江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通江县大力推进健康通江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卫生人才培育、健康产业发展、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县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77.38岁提高到2020年78.6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0/10万、4.19‰、6.02‰,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上优于同类地区平均水平。全县卫生基础建设完成投资12.8亿元,建成并投用县精神卫生中心、县中医医院二期住院综合楼、通江新区医院和至诚镇、洪口镇、龙凤场镇等23个乡镇卫生院,新增医疗业务用房13.6万平方米。现有医疗卫生机构684个。全县医疗机构编制床位3820张,开放床位新增676张,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达到6.2张;卫生技术人员增加724人,达到3190人;执业(助理)医师新增212人,达到1238人;注册护士增加468人,达到1360人;全科医生增加58人,达到151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3.49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3.05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20.7%、52.5%。建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三级乙等中医机构、三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三级乙等疾控机构各1个,建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二级乙等综合医院、二级乙等专科医院各1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2个,建成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4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培育省级名中医2人、市级名中医5人。
二、问题短板
目前,我县医疗卫生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优,特别是精品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短缺,县级公立医院“高精尖优”医疗技术发展不强,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对滞后,社会办医整体水平不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二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到位,综合监管和绩效考核管理有待加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尚需完善。三是公共卫生体系不够完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与国家、省级、市级要求差距较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人员量少质弱,高血压、糖尿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形势依然严峻。四是卫生健康人才短缺,紧缺重点专科发展不够,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精神专科、肿瘤科、心血管科等专业人才短缺。五是基本建设负债较重,制约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这些问题,需要在“十四五”时期,继续抓住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抓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协同发展、巴中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通江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等机遇,对标补短,攻坚破难,持续改进提升。
第二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党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卫生健康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聚焦“强县、活乡、稳村”,加快构建“一核五副·七干多支”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四川省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县人民医院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成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完成国家“千县工程”建设;实施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两中心一基地”,打造全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升级版”,持续优化县妇幼保健院“一院三区”空间布局,完成高明院区“大部制”改革,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成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突出“常态”和“应急”两条主线,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防、救治、应急防护网络;聚焦群众需求,构建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治疗和临终关怀于一体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协同发展。坚持党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突出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公共财政稳定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强化行业与属地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效能。
坚持需求导向,提质扩能。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提升大病重病救治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坚持均衡布局,重心下沉。加快优质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强化预防为主,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强化重大疾病早期防控。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扩充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支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公立医院经济运行风险防范化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与国省“三甲”医院专科联盟,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深化公立医院绩效分配、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编制人事等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信息等支撑作用,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依托县卫生健康局设置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整合重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建立,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疫情处置和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持续强化。建成能够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公共安全需要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将县人民医院建设成县域医疗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并建成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推进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三乙”升“三甲”,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乙”复审;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成诺水河、至诚、永安、洪口、铁佛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一院一专科”推进乡镇卫生院错位发展,村卫生室基本能提供“能西会中”诊疗服务。
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加快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努力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争取将我县纳入四川创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支点,依托县中医医院建成两个省级重点专科、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大力发展中医传统医学和治未病,中医馆或中医综合服务区和中医医联体覆盖县域中医机构、中医诊所,建成至少50个村级“中医阁”。
健康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大力发展托育、托管服务,以“两癌”“三病”为重点,提高农村妇女病综合防治能力,实施“银龄健康工程”,建立健全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职业健康、心理和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血站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表1 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1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
5.22 |
6.12 |
预期性 |
2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
— |
全覆盖 |
预期性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3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4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
床位和人力配置 |
5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6.2 |
6.5 |
预期性 |
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 |
— |
— |
预期性 |
||
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4.27 |
4.5 |
预期性 |
||
6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
0.68 |
0.9 |
预期性 |
|
7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 |
2.7 |
预期性 |
|
8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49 |
4.5 |
预期性 |
|
9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0.25 |
0.34 |
预期性 |
|
10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3.05 |
3.93 |
预期性 |
|
11 |
医护比 |
1:1.05 |
1:1.15 |
预期性 |
|
12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48 |
1:162 |
预期性 |
|
中医药服务体系 |
13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 |
2.7 |
预期性 |
14 |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
15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
重点人群服务短板 |
16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 |
4.5 |
预期性 |
17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
61.11 |
65 |
预期性 |
|
健康 水平 |
18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5 |
78.5 |
预期性 |
19 |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第二章 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 优化布局
一、资源布局基本要求
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思路,以实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全覆盖为目标。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条件、交通流向、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梯次建成“三甲”,辐射带动乡镇卫生院发展;中心卫生院整体向医养融合型机构转型,补齐城区及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短板,普通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或辖区常住人口,优化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合格村卫生室,配备至少1名合格村医。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培训、临床医学研究、重点专科建设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县中等卫生学校和县新华医院机构改革,增设通江县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
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戒毒医疗机构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三、推进卫生健康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三级卫生服务网”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整合县域内优质资源。以县人民医院为依托,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强化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依托县中医医院建成覆盖全县中医机构的中医医共体。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民营医院为“补充”,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均衡发展,优质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卫生监督、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等医疗服务,实现协同发展,带动全县医疗水平迈上新的水平。
第二节 资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合理配置床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6.5张左右,其中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0.9张左右,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医养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可按照公立医院床位15%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床位,县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量以600—1000张为宜;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优化床位结构。根据实际需求,科学测算、合理配置治疗性床位,增量或转型床位应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中医等紧缺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达0.2张,每千人口康复床位数达0.2张,每千人口精神床位数达0.2张,每千人口公立医院中医医院床位数达0.9张。
提升使用效率。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人(卫生人员)比的预期性指标为1:1.62。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改进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床位和护士实行统筹调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表2“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编制床位配置表
机构名称 |
现有编制床位数 |
2025年编制床位配置目标 |
通江县人民医院 |
685 |
750 |
通江县中医医院 |
450 |
600 |
通江县妇幼保健院 |
300 |
500 |
通江新区医院 |
500 |
500 |
茹氏骨科医院 |
100 |
100 |
通江安康医院 |
50 |
50 |
通江松明医院 |
20 |
20 |
通江顺康医院 |
20 |
20 |
通江圣立康现代医院 |
20 |
20 |
通江楠山医院 |
70 |
70 |
通江毛氏医院 |
60 |
60 |
通江老区民生医院 |
45 |
45 |
通江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 |
60 |
100 |
通江康兴医院 |
30 |
30 |
通江东方医院 |
60 |
60 |
通江大椿医院 |
99 |
99 |
通江县民胜中心卫生院 |
99 |
109 |
通江县大兴(分院) |
20 |
20 |
通江县火炬镇卫生院 |
18 |
30 |
通江县杨柏镇卫生院 |
15 |
15 |
通江县涪阳中心卫生院 |
50 |
50 |
通江县草池(分院) |
10 |
10 |
通江县陈河乡卫生院 |
15 |
15 |
通江县诺水河中心卫生院 |
100 |
100 |
通江县铁厂(分院) |
20 |
20 |
通江县新场镇卫生院 |
30 |
30 |
通江县青浴乡卫生院 |
20 |
20 |
通江县板桥口镇卫生院 |
15 |
15 |
通江县广纳中心卫生院 |
70 |
70 |
通江县东山(分院) |
20 |
20 |
通江县三溪镇卫生院 |
20 |
20 |
通江县铁佛中心卫生院 |
100 |
100 |
通江县文峰(分院) |
20 |
20 |
通江县双泉(分院) |
15 |
15 |
通江县麻石中心卫生院 |
40 |
40 |
通江县三合(分院) |
20 |
20 |
通江县云昙(分院) |
15 |
15 |
通江县春在镇卫生院 |
35 |
35 |
通江县至诚中心卫生院 |
101 |
101 |
通江县石林(分院) |
20 |
20 |
通江县龙凤场镇卫生院 |
36 |
36 |
通江县唱歌乡卫生院 |
20 |
20 |
通江县洪口中心卫生院 |
80 |
100 |
通江县九层(分院) |
20 |
20 |
通江县澌波(分院) |
20 |
20 |
通江县董溪(分院) |
15 |
15 |
通江县松溪乡卫生院 |
20 |
20 |
通江县沙溪中心卫生院 |
30 |
80 |
通江县文胜(分院) |
18 |
18 |
通江县板凳(分院) |
12 |
12 |
通江县胜利乡卫生院 |
8 |
8 |
通江县瓦室中心卫生院 |
40 |
70 |
通江县毛浴镇卫生院 |
15 |
15 |
通江县兴隆乡卫生院 |
30 |
30 |
通江县永安中心卫生院 |
50 |
100 |
通江县烟溪乡卫生院 |
15 |
15 |
通江县泥溪镇卫生院 |
24 |
24 |
通江县铁溪中心卫生院 |
40 |
40 |
通江县朱元(分院) |
20 |
20 |
通江县长坪乡卫生院 |
30 |
30 |
通江县两河口镇卫生院 |
25 |
25 |
通江县空山镇卫生院 |
15 |
15 |
通江县诺江镇卫生院 |
40 |
76 |
通江县高明新区周子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0 |
30 |
二、人力配置
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25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增长到1200人。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5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加强心理和精神卫生人才配置,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不低于8.68名,全县心理咨询师达到12名。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医疗机构人员配置。提高医生配置水平,大幅度提高护士配置水平,重点向基层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达到2.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达到4.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达到3.93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人)不低于6.12人,床人(卫生人员)比不低于1:1.162。
三、技术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重点发展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口腔、康复、精神、眼科、皮肤、老年病科专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建强中医骨科、中医妇科、针灸、康复、理疗等专科。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力争到2025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2个以上,省级中医优势(特色)专科达到2个以上。三级公立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公立医院70%出院患者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四、设备配置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等,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引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分级分类规划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国家规划进行配置,省级统筹规划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设备(ECMO)、移动断层扫描(CT)机、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配置。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
五、信息资源配置
加快数字健康发展。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推进全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管理。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老年健康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建成一批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系统,积极推动传染病信息报送、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
第三章 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一、强化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
加强体系建设。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能力。积极推动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三级乙等标准,2023年通过复评。
明确职责定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履行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将麻风病防控职能调归县疾控中心,治疗职能调归县人民医院。
二、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支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鼓励配备移动检测车。二是加强人才培植。按规定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合理增加职业健康等技术人员比例。三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建成一批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系统,积极推动传染病信息报送、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三、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防控、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得低于13%。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县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提供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建设发展。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一、加强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
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逐步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实现县、乡、村三级监测信息同步共享。构建全域监测、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一是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升级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紧急事务跨部门共享,实现风险研判、专业决策、应急处置一体化管理。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三节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急救中心(站)、传染病救治机构以及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点)建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能力。
一、优化急救体系
合理、高效利用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完整建立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县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平台,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提供及时的急救指导,提升医院救治能力和急救质量。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
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置相对独立的感染楼和感染病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哨点),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三、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
支持县级医院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站点),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
第四章 强化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筑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一、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将医疗卫生服务融入城镇化发展战略,优化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规划设置东城、壁州、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设备、床位、人员配置,着力加强信息化和设备建设,重点完善临床、公卫、医技等科室设置。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2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
二、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诺水河、至诚、永安、洪口、铁佛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瓦室、铁溪、民胜、麻石、涪阳、沙溪、广纳、新场、火炬、龙凤场镇等骨干卫生院,建成至少1个基层特色专科,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大力发展中医康复、理疗等适宜技术。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办好1所达标村卫生室,每个村配备至少1名合格村医。在常住人口较少、交通半径大的地区,通过加强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乡镇卫生院定期或不定期后进村开展巡回医疗,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
三、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由县级医院牵头,以其他若干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建设1-3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推进县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城乡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型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规范推进公立医院分院区建设,着力推动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
一是做强县级综合医院。将县人民医院建设成县域医疗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加快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二是做优县级中医医院。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扶优补短”、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工程,积极争创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成针灸、骨伤省级特色专科,建成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设立县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广泛收集民间验方、经方、祖传秘方,推广应用中医药传统方法。收集整理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传统技艺,并在临床广泛应用,拓展中医药传承价值。推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中医药服务,建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对基层医疗机构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县域中医机构“龙头”。三是做大县级妇幼保健院。以建设全省一流、全国知名县级妇女儿童医院为目标,按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优化县妇幼保健院“一院三区”功能布局,建成“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中心、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中心、全县危重儿童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婴幼儿托育中心”等五大中心。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二、促进诊所发展
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强化防治结合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防治结合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二、完善平急结合
完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级结合方案。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等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化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三、推进分级诊疗
健全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强化双向转诊机制,畅通绿色转诊通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和利益引导机制。积极推动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四、促进学科协作
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专栏1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医疗服务体系项目:积极争取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支持通江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支持县中医医院启动创建三级甲等中医机构,建成“两专科两中心一基地”,支持县妇幼保健院建成“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中心、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中心、全县危重儿童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婴幼儿托育中心”等五大中心。加快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成诺水河、至诚、永安、洪口、铁佛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
第五章 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争创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成针灸、骨伤等省级特色专科,建成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县域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纵向整合广纳、涪阳、洪口、永安中心卫生院和县域内茹氏骨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及辖区中医备案诊所等医疗机构,以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协调性为核心,以实现分级诊疗为根本,建成医疗卫生服务各环节有序连接的医联体,形成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无缝衔接、高效运行的中医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示范带头作用,力争到2023年底覆盖20%中医医疗资源,覆盖人口不低于30%,2025年实现乡镇全覆盖。
第二节 强化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馆全覆盖,中医类别医师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1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中医馆内涵建设。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和治未病科,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医馆、中药房和配备中医诊疗设备;10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地,并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的医师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
第三节 探索医养融合发展新模式
以医联体试点建设为抓手,以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成熟的康养资源,引导扶持医疗机构介入养老服务业,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属地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合作,增设养老康复床位、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养生干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体检、会诊服务、安宁服务等中医特色服务,深入推进“三个融合”(医防融合、医养融合、康养融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的独特优势。
专栏2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
县级:支持县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项目,通过县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机构复审,启动三级甲等中医机构创建。建成“两专科两中心一基地”(针灸、骨伤省级特色专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县域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 乡镇(街道):补齐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缺口,支持12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 村卫生室:推进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充实公共卫生队伍中的中医药人员力量,建立县级中医药专家团队,扩充县级中医药疫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骨干人才库。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和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及技能培训。建立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推进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管理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中医药骨干人才全面参与应急处置。发挥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强化乡村、社区疫情中医药防控,推广行之有效的基层中医药防治方案。加强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科、急诊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培养一批中医疫病专家队伍。
专栏3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
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设立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积极争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依托县人民医院加强传染病医院或病区建设,支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中医药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建设: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肺病科等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
第六章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以县妇幼保健院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其他县级医院为技术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体系)。
一是加强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县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条件,探索省、市、县妇幼专科联盟和医疗联合体建设,严格规范相关技术应用,加强服务监管。建强县妇幼保健院,引领全县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现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二是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依托产科儿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实现县域内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三是健全夯实出生缺陷及儿童健康服务网络。至少设置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配备医师从事儿童保健服务。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0.87名、床位增至2.5张。
第二节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现有设施、空置场地方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以大众性、普惠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到2025年,力争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至少建成1所综合性托育机构。
第三节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一是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原拆并乡镇医疗点的作用,改(扩)建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床均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之间的一批标准化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康复设备、预防保健设备、卫生应急设备、传染病防控设备、生活护理设备等。二是深化医养服务,提高长期护理和安宁疗养服务能力。建立以老年医院、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引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为支撑,家庭医生团队和乡村医生为兜底的医养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分区合规、流程合理。院感可控的医养服务中心。推进建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管理、治疗住院、康复护理、稳定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服务模式。
第四节 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一是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完善县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临床医学、康复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强化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能力
根据需要单独设置或依托县级综合医院整合职业病防治医院,开展职业病救治。鼓励尘肺病等职业病人数量较多的乡(镇),依托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康复工作。
第五节 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 (室)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
加快建设健康教育机构设置,推进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承担健康知识科普,健康传播规范、标准、技术指南制定等任务,落实向公众提供科学规范的健康展览展示、健康知识宣教、健康自评自测等服务。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县级医院、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每个机构至少配备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危险行为干预。县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等相关监测及干预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落实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关措施。
第六节 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体系。加强县人民医院精神科服务能力提升,到2025年,建成民胜精神病康复医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二是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村(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
第七节 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以康复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力争到2025年,至少有2个县级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门诊),加强基层康复医疗专科能力建设。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康复水平。
二是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三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和三级康复医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发挥引领辐射和帮扶作用。二级综合性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第八节 构建优质高效血站服务体系
依托单采血浆站现有基础建设,强弱补短优化设备配置,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融入国家、省、血站、医疗机构四级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继续加大血液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统筹规划设置血液集中化检测实验室,降低检测成本。
专栏4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工程 |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争取在县域内改(扩)建托育床位2500个,建设相配套设施。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引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为支撑,家庭医生团队和乡村医生为网底的医养服务网络。 职业健康防治体系工程:根据需要单独设置或依托县级综合医院整合职业病防治医院,开展职业病救治。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成民胜精神病康复医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 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至少有2个县级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门诊),持续加强基层康复医疗专科能力建设。 血站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单采血浆站现有基础建设,强弱补短优化设备配置,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融入国家、省、血站、医疗机构四级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 |
第七章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和要素支撑
第一节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持续推动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平稳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标工作。鼓励县域医共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落实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对中医药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落实医疗康复、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探索医共体“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医保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会议(或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完善县域医共体和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以提高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四、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分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优化临床评价指标。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大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改善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比。优化薪酬结构,提高保障性工资水平,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好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第二节 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一、培育壮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选拔培养指挥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分析、院感控制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1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稳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和结构,健全“首席监督员”制度。
二、培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落实“两个允许”,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建立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面向国内省内医学院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大精神卫生、老年护理、院前急救等紧缺专业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做好各类医务人员招聘工作,重点补齐紧缺专业人员缺口,充实全科医生和社区医生队伍,补强产科、儿科、精神科、中医等学科和临床医技科室人才队伍建设短板,加快心理治疗师、康复治疗师、医院护工等新型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加强全科、重症、感染、急诊、儿科、产科、病理、麻醉、精神卫生等各类紧缺人才培养,建立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结合实际,县级可以放宽到本科、乡镇可放宽到专科。争取并推行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引进人才单列专项编制制度。逐步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借用乡镇卫生院人员有序流动的问题,为乡镇卫生院腾出人才发展空间。推行“岗编适度分离”,试行对新招聘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实行“县管乡用”政策落地落实。到2025年,选拔培养医疗卫生领军人才50名、业务技术骨干100名、优秀后备人才300名。
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推进乡镇卫生“两项改革”,统筹使用空余编制,30%用于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人才引进。利用“县招乡用”、考核招聘、定向培养和自主招聘等政策,补充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与省内省外医学院校联姻,订单式规培县级本科、乡镇专科人才。选送县级临床、影像、检验、病理等学科带头人到解放军总医院、华西医院等国家“三甲”进修提能,拓展新学科、新技术。借助省人民医院“组团式”帮扶、浙川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等政策机遇,将县级医院和中心乡镇年轻医生外派进修,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协议聘请专家型人才、柔性引进硕博专家,领办重点专科,“师带徒”培养本土骨干医学人才。
第三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切实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力争建成三星及以上智慧医院、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及以上智慧医院;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水平。非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增加中医模块,建立兼容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的基础数据库。提升基层机构医疗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改善居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县域医共体和县级公立医院,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
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推进“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建设,加快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拓展医疗服务空间,逐步实现在线健康咨询、复诊、审方、用药指导、心理与健康状况评估、接种预约以及电子处方流转、药品配送、跟踪随访、家庭心电监测、社区预约转账等服务。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推进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数据共享和业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和慢病居家管理。
第四节 健全医疗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强化医疗卫生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七进”。
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设,力争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监督执法的机构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全部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
专栏5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
人才队伍建设: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县级医院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康复科医师、麻醉科医师、临床药师培训;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培训;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脱贫地区乡村医生远程培训;“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培训;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培训;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实施卫生健康英才计划。 科技创新: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 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推动建立区域临床检验信息共享平台、区域医学影像信息共享平台、区域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探索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平台、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基地、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中心。 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车辆以及防护设备配备。 |
第八章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卫健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政策,实现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把《体系规划》设置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将《体系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各项卫生健康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完善公益性财政投入机制
建立完善稳定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根据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县级财政对具有公益性职能的疾控机构、妇幼机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结合机构承担公益性事务量,按政策落实经费补助支持。
第三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组诊疗制度。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全面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健康通江行动推进委员会作用,统筹推进健康通江行动及相关工作。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第四节 强化综合监管
本规划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并将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纳入各年度重点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适时动态调整或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