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12 16:39 来源: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通江县卫生局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我大队主要职责为依据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对县域内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消毒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含采供血浆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医药、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卫生许可、执业许可)、健康相关产品、计划生育、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等综合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6年重点工作是:开展四川省“卫剑1号、2号、3号”专项整治,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单采血浆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提高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
二、部门概况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领导下,是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综合执法的执行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编制20人,工勤编1人,现有在编人员17名,有一辆特种技术设备专用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6年收入合计19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53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6年支出合计19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52万元,占85%;项目支出29.01万元,占1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7.5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25万元,增长5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0.25万元,增长55%。(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53万元,占100%;教育支出25万元,占12.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7万元,占10%;医疗卫生支出138.82万元,占70.28%;住房保障支出11.8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3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4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5.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4万元,增长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万元,增长2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监督抽检工作车辆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检查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47人,共计支出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领导检查工作0.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1万元,比2015年增加2.98万元,增长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特种设备专用车辆1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用于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人员培训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指用于2016年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6年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卫生监督工作基本运行支出。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监督抽检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精准扶贫上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为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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