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简介

2023-08-29 17:50 来源: 县文广旅局

 

张光明,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县文物局局长(兼)。

工作分工:主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付旭,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无党派人士,现任通江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挂任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驻点招商引资工作

 

 

王森,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财务、统计、行政审批、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应急管理、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信访、综治维稳、文旅市场综合执法、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卫生健康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财务内审股、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安全办公室、文化执法大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联系巴山民俗文化博物馆、诺水河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空山天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吴映强,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项目、产业发展、广播电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产业发展股、广播电视股。

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公司通江分公司、方山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何睿,女,汉族,1984年3月出生,四川南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人事教育、文化艺术、智游通江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非遗、双拥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人事股、文化艺术股、公共服务股、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美术馆。  

联系县文联(作协)、县摄影家协会、县书画家协会、壁州书社、唱歌石林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钟杰,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四川资中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挂任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生态环保等工作,协助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通江银耳博物馆。

联系唱歌旅发中心、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国家AAA级旅游景区、通江银耳博物馆(含陈河耳乡景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王媛,女,汉族,1980年9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统战、共青团、妇工委、老龄工作,以及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暨提升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党建办、资源开发股。

联系王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胥周全,男,汉族,1987年12月出生,四川平昌人,大学学历,现任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总规划师。

工作分工:负责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公务接待(用车)管理、信息、调研、保密、档案、节能减排、深化改革、依法治县、宣传推广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办公室、宣传推广股。

联系壁山森林公园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县文艺事业发展,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物质文化遗产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以及保护、保存工作。

(七)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九)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

(十)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传输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及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产业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二)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全县文化软实力和旅游竞争力。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安全、接待、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撰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重要政策、重大课题调研文稿起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和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和审批服务工作。

(三)文化艺术股

拟订文化艺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机构,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性艺术比赛、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及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文艺培训和群众文化工作。

(四)公共服务股

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全县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五)文化遗产股

拟订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六)产业发展股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开发、项目建设和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等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七)资源开发股

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资源评价工作。负责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进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品牌创建指导、申报和评定。负责乡村文化振兴等工作。

(八)市场管理股

对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文化和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九)广播电视股

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公益性工程建设管理,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传输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管理和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行业监管。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宣传推广股

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营销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承担旅游信息发布以及文创产品、旅游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

(十一)财务内审股

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工作。

(十二)人事股

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专家管理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及办事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27-7110848

办公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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