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3-25 15:08 来源: 通江县文广旅局 作者:tjxwgxj1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文广旅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负责全县文艺事业发展,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推动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9、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

10、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传输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及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产业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全县文化软实力和旅游竞争力。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文广旅局2019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分析研判、排查风险点、增添防控措施,建好文化阵地,管好文化市场,引导好网络舆情,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

2、进一步抓好基层党建。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筹备开展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加强党员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实践,使其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做到关键时刻不动摇,大事面前不糊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分析全局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新规律、探索新路子、出台新举措。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主业、首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强党建凝聚核心,以抓党建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助推各项重点工作克难攻坚,促进通江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3、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两个责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强化责任清单,逐项抓好任务落实;深入开展各项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对文化多元化需求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作风督查,提升机关效能作风;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4、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建好贫困村文化室25个、非贫困村文化室100个,招募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岗位人员524名;建设广播“村村响”项目25个,电视“户户通”1650户、放映农村公益电影6288场,完成2019年脱贫村和非脱贫村文化阵地图书补充更新工作,组织实施通江县全民阅读规划,新建城市书房1个,组织送文化下乡等各类文化惠民演出不少于60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户“一超六有”目标,按照“沉下去、贴着帮”工作要求,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经济收入、养成良好习惯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干部帮扶工作。

5、进一步推进文化重点项目。完善川陕苏区红色文化区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启动建设川陕苏区红色文化区重要节点壁州大道雕塑群项目。进一步优化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装修设计方案,启动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建设项目。鼓励支持文艺作品、产品、商品生产规模化发展,集中精力包装一批红军文化、乡贤文化精品力作,推出一批特色鲜明、风格各异的精品文化。

6、进一步加大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文化名片打造,继续加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培育,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及文化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不断繁荣发展。

7、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成通江川陕省工农总医院红军烈士墓、大城寨红军烈士墓保护设施建设工程,通江千佛岩石窟窟檐修缮工程,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启动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总政治部旧址)维修工程,完成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和通江红军石刻标语群数字化保护项目,完成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牌制作安装。

8、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监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文化市场监管,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扎实做好文化市场领域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好“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继续加强文化市场法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依法执法,强化对文化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秩序。

9、进一步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责任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抓好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主动开展日常巡查和集中排查,坚持信访综治维稳回访制度,做好信访案件化解稳控,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为文广新事业健康发展构建良好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文广旅局部门预算共计9个单位(含文广旅局机关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通江县美术馆、通江县文物局、四川省通江县文化馆、通江银耳博物馆、通江县图书馆、通江县广播电视台、巴山民俗文化博览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文广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县文广新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 1628.825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加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文广新局2019年收入预算 1628.8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8.8258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文广新局2019年支出预算1628.8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28.825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文广新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28.825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8.82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39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5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3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5263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文广旅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8.825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3981万元,占6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5319万元,占18.61%;卫生健康支出96.5263万元,占5.92%;住房保障支出117.3695万元,占7.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628.82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8.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5.61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93.84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7.36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广旅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8.82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4.8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5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文广旅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县文广旅局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2018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县县文广旅局2019年公务接待费8.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广旅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广旅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县文广旅局机关1家及通江县美术馆、通江县文物局、四川省通江县文化馆、通江银耳博物馆、通江县图书馆、通江县广播电视台、巴山民俗文化博览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等8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8.02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7万元,增长3.62%,主要是因为2019年较2018年人员增加5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文广旅局安扶贫项目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村文化室设备采购、广播电视户户通及村村响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文广旅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 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县文广旅局用于文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文广旅局机关及8个下属二级单位中部分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员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或财政补助事业人员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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