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7-25 15:11 作者:办公室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职改办字〔2023〕1号)精神,现对2023年度通江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17日。

2.网上缴费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

3.资格核查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9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告知承诺制

1.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附件1)、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附件1),并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明、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前往报名地所在县(区)统计考办进行现场核查。

(二)网上报名

1.2023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首页提示。

2.上传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所选报名市(州)即为考试考点,高级资格考试考点仅能选择成都市。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完成缴费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段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打印时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巴中市统计考办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标准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统考办字〔2016〕1号文件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即: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30元标准、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6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

如报考人员需要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报送至县统计局,县统计局负责汇总并上报。

五、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省职改办在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开通后40日内受理考生成绩复核查询申请。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舒喻,7221274

 

附件:1.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doc

2.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说明.doc

3.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doc



通江县统计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

 

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2

 

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确保各市(州)统计考办在报名资格核查中保持统一口径,对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12月31日。

二、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核查。

(一)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仅须设置要求上传或现场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所学专业没有限制),且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可通过报名资格核查。

(二)对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设置要求上传或现场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注明的研究专业为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且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可通过报名资格核查。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没有注明研究专业,但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须对所学专业按以下要求进行核查: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所学专科专业须满足《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链接地址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953/202103/t20210319_521135.html)中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大类所含专业。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以及具备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属于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或应用统计专业硕士。

(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请查找《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链接地址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和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链接地址为http://zwfw.moe.gov.cn/dynamicDetail?id=71c8c07552de4162ba9d8151fb374608&title=1)。

三、对中级、高级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解释。

中级报名条件之一为“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与“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两项为并列关系,没有时间先后关系。与此相同,中级其他报名条件中,相关学历与专业工作年限均为并列关系,没有先后关系。

高级报名条件中,“从事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是指从事统计相关工作,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被聘为统计师,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

四、对跨系列(专业)的报考要求。

仅报考高级统计师时,可以跨系列(专业)报考。对于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的专业工作,可以包括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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