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02 18:40 来源: 通江县统计局 作者:admin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xxgk.tjxzf.gov.cn/Search.aspx?columnId=40030)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江县统计局联系,电话:0827-7221274。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断加强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围绕“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截止2019年12月,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全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05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占0.5%;计划总结信息2条,占1%;工作动态信息43条,占21%;人事信息2条,占1%;财政信息6条,占2.9%;行政执法信息2条,占1%;统计数据82条,40%;其他信息67条,占32%。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8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0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信息;拓展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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