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7-7233146(综合股) 0827-7211780(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通江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6367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通南巴气田马1-15井勘探评价井 |
巴环境通江审〔2023〕6号 |
2023年4月28日 |
2 |
通南巴气田马1-16H井勘探评价井 |
巴环境通江审〔2023〕7号 |
2023年4月28日 |
3 |
通南巴气田马1-17H井勘探评价井 |
巴环境通江审〔2023〕8号 |
2023年4月28日 |
4 |
马2-5H勘探评价井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
巴环境通江审〔2023〕9号 |
2023年4月28日 |
5 |
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 |
巴环境通江审〔2023〕10号 |
2023年4月28日 |
巴环境通江审〔2023〕7号关于通南巴气田马1-16H井勘探评价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巴环境通江审〔2023〕8号关于通南巴气田马1-17H井勘探评价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巴环境通江审〔2023〕9号关于 马2-5H勘探评价井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巴环境通江审〔2023〕10号关于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