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13 16:35 来源: 县招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应急管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通江县招商引资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具体责任分解如下:

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4.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二、局党委书记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招商引资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 担任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议事制度,加强专项小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围绕中央和省委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及时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

4.完善党委依法依规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全面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党内法规事务、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等方面的职责作用。

5.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调整有关人员的岗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6.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7.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8.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拔使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

9.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

10.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招商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形成崇德尚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局长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工作督促力度,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条件。

2、落实本单位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和台州市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制度,报告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4、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

5、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规章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7、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8、加强权责清单运行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直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10、健全政府部门内部权力制约机制,推动完善政府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1、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大对本单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考核和督查力度。

12、建立健全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办理和督办机制,主动接受监委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1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用法学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和普法决议,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和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制度。

四、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实证材料,要建立工作档案,作为上级机关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的重要依据。

五、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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