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4-21 09:5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以教育好、引导好、组织好、管理好、服务好、保障好退役军人为中心,以夯实退役军人咨询服务和涉军稳定为基础,以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为主线,以聚焦建设政治机关、行政机关、服务管理机关为保障,以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党建引领、就业创业、“两站三中心”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探新路,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作出积极贡献。1.提高政治站位;2.建强班子队伍;3.坚决正风肃纪;4.加快政策落实;5.完善制度体系;6.全面固本强基;7.强化引导激励;8.充分就业创业;9.强化教育培训;10.做实优抚安置;11.深化双拥创建;12.做好烈士褒扬;13.加快信息化建设;14.服务军休干部;15.落实关心关爱;16.强化涉军稳定;17.保障机构运转。
    二、部门概况
    通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5人。有下属二级单位2个(光荣院、军干所),均为其他事业单位,均独立预决算,纳入局机关预决算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无与上年增减比对分析数据。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72.47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无与上年增减比对分析数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27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27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2.47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无与上年增减比对分析数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57万元、卫生健康支1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2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无与上年增减比对分析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47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无与上年增减比对分析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56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15.29万元,占5.6%;住房保障支出19.62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本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8.3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光荣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78.4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军干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退役)(项)2019年预算数为78.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9.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4万元,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公务接待费0.8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专项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6.22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272.4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下属事业单位(光荣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下属事业单位(军干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退役)(项)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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