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8-26 16:43

通江县商务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20〕22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制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抓企业培育,做大经济总量。制定限上规上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突出解决好个转企、企减税、账不实难题,凝聚部门、乡镇合力,集中攻关突破,及时申报入库。重点对22家有规模、有体量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企一班”,做到不入库不收兵,力争全年新增限上规上企业10户。

2、抓刺激消费,激发市场活力。以疫情防控为契机,鼓励生活性服务企业线上发展,积极引导线上消费,开展同城配送及村货直供业务,发展无接触式消费,提倡线上下单、配送到家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促销、打折等多种以惠民为导向的展示展销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及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刺激群众消费,激活市场活力。

3、抓服务业发展,做大做强服务业。建立健全“大服务业”工作机制,起草《推进全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加快构建“4+6”服务业产业体系,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计划”,以东西部扶贫农村电商服务项目为抓手,推进电商进农村,盘活资源,挖掘产品,积极推动农产品上行,大力推广O2O村民直卖模式。鼓励引导商贸服务企业不断创新经营理念,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健全服务体系,延伸服务产业链,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推动商贸服务行业从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

4、务实开展扶贫帮扶。一是深入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计划,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巩固构花坪村、东山村2019年整村脱贫成果。二是进一步增添举措,做好构花坪村、东山村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脱贫攻坚全国普查。

二、部门概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25人,供给车辆0 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通江县商务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上企业”统计等专项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07.0923万元,比2019年增加119.0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0923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07.0923万元,比2019年增加119.0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923万元,占总支出75.25%,项目支出76万元,占总支出24.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7.092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9.0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09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4487万元,“三上企业”统计等专项经费支出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1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0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7.0923万元,比2019年增加119.0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307.092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95.82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6.4736万元,津贴补贴43.3560万元,绩效工资16.8960万元,奖金4.45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2.412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9.007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46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511万元,住房公积金16.8092万元。

2.公用经费35.2686万元,其中:办公费8.507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7.5万元,会议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8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工会经费0.9177万元,福利费1.146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404万元。

(二)项目支出76万元,其中:“三上企业”统计专项经费48万元,“渝洽会”“西博会”专项经费3万元,服务业发展经费8万元,“三大活动”专项经费17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8730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0.02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0.873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3%,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少,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11.07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4个,预算项目资金7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县商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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