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商务局 通江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消费帮扶奖补的公告

2023-10-25 14:34 来源: 通江县商务局

为有效促进农产品销售,带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参照历年消费帮扶奖补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通江县2023年度消费帮扶奖补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原则

(一)政府引导,营造环境。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扶优扶强。选择一批有意愿参与消费帮扶,有竞争力和增长潜力的龙头企业、规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拟升规上限商贸服务业企业重点扶持,培育和壮大一批规限上企业,促进消费帮扶提档升级。

(三)规范管理,注重实效。规范项目申报、评定和管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择优选择,提高扶持政策安排的合理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奖补对象

(一)在通江县注册和经营,通过线上线下销售通江农特产品的龙头企业、规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拟升规上限企业、电商站点和个体网商等

(二)消费帮扶专店、专区建设。

三、奖补范围和标准

(一)开设消费帮扶专店、专区的企业,按不高于5万元/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对2023年1月—10月销售我县消费帮扶产品的企业、电商站点和个体网商等,以奖补期间累计销售我县农畜牧产品及手工艺品的金额为准,按销售额的1%一次性补助。具体金额按专项资金和申报核实情况进行奖补。

四、奖补资金核定

实行“以奖代补,先实施后奖励”方式,坚持“先申报再核验’原则,运营商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审定。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

五、申请奖补资金所需资料

(一)通江县消费帮扶奖补申请表(附件1);

(二)通江县消费帮扶产品销售统计表(附件2);

(三)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提供销售额数据佐证资料(采购协议、发货记录、申报主体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实际网销进账凭证或流水等)。

六、资料收集及奖补名单确定

(一)申报资料于11月3日18:00报送县农村电商运营商巴中赶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浩,电话18628085765。

(二)此次奖补参与企业,原则上销售农特产品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三)本年度已享受消费帮扶相关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年度消费帮扶奖补。

   (四)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申报主体及其负责人,不享受该奖补办法的奖补政策。

    附件1:通江县消费帮扶奖补申请表.docx
    附件2:通江县消费帮扶产品销售统计表.docx
    附件3:通江县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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