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胜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1-28 10:01 来源: 通江县财政局

民胜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通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胜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3、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维护社会秩序;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民胜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1、做好政府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工作,配合各相关部门工作检查。

2、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迎接国家、省、市、县扶贫工作检查验收。安全饮水工程全面完工,投入使用;全镇各辖区(村)内危旧房改造工程;村道路建设。

二、部门概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74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在职人员58个,遗嘱16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民胜镇人民政府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4.67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17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769万元、农林水支出462.8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018万元。财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74.677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5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874.6771万元,比2019年减少19.5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4.6771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874.6771万元,比2019年减少19.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6771万元,占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4.677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9.5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4.67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17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769万元、农林水支出462.8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0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4.6771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19.5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874.677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38.09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8.5052万元,绩效工资85.8240万元,津贴补贴99.60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4.00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0011万元,奖金 7.8120万元,住房公积金48.00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64.0022补助万元,生活补助136.65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

2.公用经费136.5847万元,其中:办公费68.3890万元,差旅费29.5000万元,水电费4.4万元,工会经费5.1792万元,会议费及公务接待费3.35万元,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7665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87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0.0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0.87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3.33%,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增加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民胜镇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2020年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874.677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民胜镇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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