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柏镇敬老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急处置杨柏镇敬老院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安全工作的政策要求,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敬老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
(一)机构设置
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可达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闫俊伶 镇副镇长
成 员:贾 朝 镇民政办主任
周文强 镇市管站站长
茹莉琼 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唐善武 镇敬老院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敬老院日常生活中食品卫生、安全事宜,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由民政办贾朝任主任。
(二)机构职责
1.统一指挥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2.定期组织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
3.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4.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在敬老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三、日常工作开展
(一)完善制度。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制定完善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敬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三)落实职责。院长为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为第一负责人。
(四)加强教育。加强对入住老人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办主任)要在半小时内向镇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址、时间、事故人数、主要临床表现等。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向县民政局领导汇报,并要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立即抢救
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敬老院领导在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事故老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事故老人的排泄物、呕吐物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处理
敬老院相关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事故老人所吃的食物、进餐人数、事故老人的主要反应、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